今天是:
根据省政府督查激励政策和《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对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市2022年河湖长制考核结果,拟推荐咸安区为2022年度河湖长制省级激励对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6月26日
联 系 人:夏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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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