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咸水利听公字〔2024〕1号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兹有当事人 湖北嘉宾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 在承建雅士林桂府10#-13#、15#施工过程中,擅自将西南角红线范围内浮山河约100米左右河道明渠改为暗涵,并于2020年1月擅自在暗涵内建斜拉支撑杆 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之规定,本局拟对 湖北嘉宾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给予 1、限期改正,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于2024年4月1日前完成;2、处五万元的罚款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本局拟对该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4 年 1 月 22 日 9 时开始
二、听证会举行地点
听证地点: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6楼601室
听证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246号
三、注意事项
1.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联系人员: 魏 强
联系电话: 0715-8128827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