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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湖北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的公示

作者:机关党委(人事科) 时间:2025-12-24  稿件上传:市水利和湖泊局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北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鄂人社奖〔2025〕52号)精神,经过评选,拟将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等4个集体和方勇生等5名个人推荐为湖北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24日至12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2月30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5-8128812,地址:咸宁大道路246号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邮编:437100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12月23日

湖北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4个)

1.咸宁市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

2.咸宁市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3.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农村水利和河道堤防湖泊科

4.咸宁市咸安区淦河流域管理局

湖北省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5名)

1.方勇生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纪祥峰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总工程师,一级主任科员

3.张朝晖 咸宁市崇阳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4.鲍  斌 咸宁市赤壁市四邑公堤管理段副段长

5.黄  勇 咸宁市通山县石门塘水库管理中心八级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