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道采砂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现将咸宁市2026年度长江河道采砂管理“5个责任人”和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4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1.(2026年)咸宁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1).xls
2.(2026年)咸宁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doc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