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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护美丽河湖

作者:通讯员:朱奇昆 时间:2022-07-25  稿件上传:市水利和湖泊局

为确保汛期河安全,落实好“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更好地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7月21日下午,咸安河长办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前往官埠桥镇,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调研工作。

官埠桥镇河湖长办首先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官埠桥镇的河湖库基本情况。当了解到官埠桥镇位于河湖下游,河湖保洁压力大时,调研组指出,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直接关系民生福祉,必须加强日常巡河,做好水利工程的管护以及保洁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措施,维护好水生态。

据悉,近年来,咸安河湖长办“河长+检察长”制为指引,与咸安区检察院开展了多次联合巡查活动,形成了同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合力,有力的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湖、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