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市水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落实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规范和完善水利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程序,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它当作高效廉洁政府建设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种有效手段,专门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局办公室和水政、计财、人事、水库、建管、农水等科室各派一人组成工作专班,合力推动该项工作扎实开展。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组织保障有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流程。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根据自身业务实际,制订了信息公开的审批、办理、保密制度,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方法、时限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在公开方式上,明确将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需公开的信息经相关分管领导审查后,由负责网站维护的同志统一上网发布。与此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市直水务系统的年终考评范围,对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按比例折算入考评总成绩。通过努力,达到了政府信息规范公开的目标。
(三)加强阵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2013年,我局围绕全市重点水利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阵地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全力履行职能,在努力服务群众中获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局长带头参加“行风评议”、“电视问政”等全市统一组织的栏目活动,主动宣传水利政策法规,客观展示水利发展成绩,认真答复并第一时间到现场解决了公众反映的问题。二是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通过为公众提供权威、及时的信息,很好地发挥了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三是建立手机信息平台,实现了市直副县级以上干部、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全市“两代表一委员”,全市水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全覆盖,通过手机平台编辑发送的“水情手机报”,让水利信息的送达更加便捷有效。四是充分利用局办公区的政务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以简洁醒目的方式,进行水利政策法规宣传,使来办事的干部群众随时都能接受到水利知识教育。五是是设立办事窗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水利审批相关事项,简化审批流程,为公众提供便利。六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屏上对水利审批相关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展示了水利部门“阳光政府”的形象。
(四)加强职能定位,突出工作重点。信息公开的目的是让公众知道政府部门在做些什么、是否合法、成效如何等等。因此,我局将防汛抗旱、行政审批、水利建设、水政执法等涉及市民切身利益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努力增强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为做到这一点,我局重点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了我市水利概况、我局组织机构、水利法律法规、全市防汛抗旱情况、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政水资源管理等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局办公楼大厅宣传栏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屏,对诸如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取水许可审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等水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事程序和审批时限等信息进行了公示。由于公开的信息针对性较强,很好地服务了广大人民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9大类、24个小项,且都是通过局门户网公开,公众可以自由查询。根据网站统计数据,我局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86条,其中,新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项目招投标类信息65条,工程建设与管理类信息28条,水利公报信息158条,党建信息7条,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共226条。此外,全年召开了1次新闻发布会,在《咸宁日报》上刊登水利专版新闻1期。办结人大提案、政协议案12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没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收集意识不强,公开的信息数量偏少,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2014年,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重视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教育作用,注意收集工作中的有用信息,适当进行公开。二是
丰富公开形式,借助广播和电视这类“有声有色”的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建设,健全局门户网站的功能,逐步推行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切实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