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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时间:2015-04-15  稿件上传:admin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咸宁市水务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七部分。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落实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着力将“透明行政”的理念贯彻到部门工作的各方面,有效促进了咸宁水利事业的平稳较快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责任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视其为高效廉洁政府建设的必要手段。根据人员分工变化,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合力抓的责任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受重视、能落实。同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信息科负责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工作,水政科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进度公开工作,其他科室协调开展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局上下各负其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制度执行,工作流程规范。坚持按制度抓工作,以制度促进步,在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基础上,全面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在公开的方式上,充分发挥自身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主渠道作用,并严格遵守各科室负责人审核,科室分管领导审定,分管宣传工作领导最终审批的工作流程,通过层层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方向正、内容准、语言精。同时,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将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到年终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按比例折算入考评总成绩,以促使其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努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三)紧扣部门职能,工作重点突出。根据水利部门职能,将防汛抗旱、行政审批、水利建设、水政执法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尽可能让公众知道水利部门在做什么、是否合法、成效如何,努力增强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为此,专门在局门户网站上认真发布并适时更新全市水利概况、全局组织机构、水利法律法规、防汛抗旱情况、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政水资源管理等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局办公楼大厅宣传栏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屏,对水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事流程、审批时限等信息进行公示,使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和快捷。

  (四)巧用多种平台,工作成效明显。围绕全市重点水利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阵地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在努力服务群众中获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主要领导带头参加 我市“行风热线”栏目,积极宣传咸宁水利工作成绩。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咸宁水务”网站的运行和维护,及时为公众提供权威的水利信息。三是适时启用已有手机短息平台,向社会各界推送有用的水情信息。四是充分利用办公大楼的政务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扎实开展水利政策法规宣传。五是加强审批窗口建设,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六是在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里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主动办理事项及其流程图,展示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9大类、24个小项,且均通过局门户网公开,公众可以自由查询。根据网站统计数据,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8条,其中,新法律法规类信息3条,工程建设与管理类信息23条,防汛抗旱类信息161条,行政审批类信息4条,机关党建类信息7条,调查研究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共169条。同时,在《咸宁日报》上刊登水利信息16条;在《香城都市报》上举办特刊1期、专刊5期,并刊登水利信息22条;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发表信息44条。此外,全年办结人大提案、政协议案14件,办复率100%,并做到了信息真实可靠。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共收到群众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依申请进行回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收集意识不强,公开的信息数量偏少,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2015年,我们将会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重视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教育作用,注意收集工作中的有用信息,依法进行公开。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建设,健全局门户网站的功能,逐步推行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水务局门户网站(http://slj.xiann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28839。

  咸宁市水务局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