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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时间:2016-01-30  稿件上传:admin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咸宁市水务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八部分。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落实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着力打造“阳光水利”,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合力抓的责任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受重视、能落实。同时,明确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信息科负责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工作,水政科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进度公开工作,其他科室协调开展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管理,规范流程。更新完善了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且挂网公布。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科室或单位负责人审核,机关分管领导审定,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最终审批的工作程序,通过层层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方向正、内容准、语言精。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将《条例》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在工作例会上进行了集体学习,并请专家进行讲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三)围绕职能,突出重点。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在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并适时更新全市水利概况、全局组织机构、水利法律法规、防汛抗旱情况、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政水资源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让公众知道水利部门的工作情况,营造爱水节水护水良好范围。充分利用局办公楼大厅宣传栏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屏,对水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事流程、审批时限等信息进行公示,使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实用性。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水利部门职能,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自身职能职责、机构设置、权力清单,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手册和审批流程,陆水干流防洪治理工程、南川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香泉映月龙潭河橡胶坝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进展,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等信息,让公众更清楚水利部门的职责权限,更及时了解全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成绩;二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开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招投标情况,坚持阳光操作,杜绝腐败行为,为顺利建成高质量的水利工程奠定有力基础。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2015年,我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基本出发点,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落脚点,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对待社会关切,以积极的工作使命感解决涉水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如淦河双鹤桥橡胶坝坝袋破裂后,温泉城区河段无法正常蓄水,我局在将调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的同时,积极联系市电视台、咸宁日报社,将其中原委告知广大市民,及时消除了社会疑虑。电视问政反映赤壁市官塘驿镇大贵村饮水问题后,我局迅速督促问题整改,并邀请市电视台、咸宁日报社记者前往采访,将通水情况进行报道,以实际整改效果说话,成功赢得了市民认可。为让市民更深入地了解咸宁水利,我局每月在《咸宁日报》刊登一期专版,从不同角度介绍和解读水利工作成效和相关水利政策,引发了广泛关注。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8大类、24个小项,主要通过局门户网公开,公众可以查询。根据网站统计数据,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4条,其中,法律法规类信息34条,防汛抗旱类信息20条,工程建设与管理类信息50条,水资源管理类信息11条,机关党建类信息13条,调查研究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共412条。同时,积极将这些信息编发给各类媒体,在《咸宁日报》上刊登信息32条,举办专刊5期;在《香城都市报》刊登信息25条;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刊登信息171条。此外,办结人大提案、政协议案21件,办复率100%,做到了信息真实可靠。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由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收集意识不强,深度信息数量偏少,信息分类不够细致。2016年,我们将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更加重视信息的宣传和教育作用,广泛发动全局干部职工收集日常工作中的各类有用信息,按照制度规定依法进行公开。二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水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成果整理公开。三是优化网站设置,进一步健全本局门户网站的功能,适当增加信息类别,加大重大问题和热点信息发布和转载力度,更加凸显水利部门的职能和特色。

  八、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咸宁市水务局门户网站(http://slj.xiann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28839。

  咸宁市水务局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