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公开”为重点,由咸宁市水务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基本情况,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要点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八部分。
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建强组织机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从办公室和信息科抽调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细化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专门制定《市水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经常利用工作例会进行强调,分管同志具体落实,保证报刊、网站、微信上每周都有新信息。
(三)完善工作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建立起由各科室负责人、分管信息工作同志逐级审批,重要内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的政务公开“逐级双向审批”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实行“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与内容审批责任的统一,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实效性和可追溯性。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绩效考核评价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考评结果与干部的评先和表彰推荐挂钩。
二、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专门制定《市水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市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的有关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目标清晰、责任明确。
一是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对本单位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最终形成包含92项内容的权责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咸宁水务”网站公开,同时将其中保留的8个行政审批事项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宣传栏进行公开。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管力度,并将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在“咸宁水务”网站公开。加快水利行业内企业的信用建设,指导全市水利建设企业向“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申报企业信用档案。
二是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监督水利建设项目进入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并将相关信息公开。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咸宁水务”网站对水行政收费项目名称、依据和标准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及时在湖北电视台、咸宁电视台、《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咸宁水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水利动态信息,公开防汛抗旱、项目争取、水利建设管理等信息468条次。
四是围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公开。通过网站、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及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进行公开,如防汛抗旱四级、三级、二级应急响应启动,淦河温泉城区水位调度等工作。同时,认真贯彻和落实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如在“咸宁水务”网站公开水利灾后重建工作情况。此外,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将部门预算详细信息在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对于涉及水利工作的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在“咸宁水务”网站进行转载并作解读。8月5日,局主要负责同志做客“党风政风热线”栏目,为广大市民解读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注重加强政务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7月3日网络上出现的“南川水库即将泄洪”谣言,第一时间通过咸宁电视台、咸宁广电网辟谣,并发动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利用QQ、微信迅速澄清真相,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是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认真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特别是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制度,实行“谁上网、谁审批、谁负责”,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础上,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积极推进市直水利系统网站优化整合,将“咸宁水务”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权威性。
为更好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信息,我局在“咸宁水务”网站更新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布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受理机构、公开程序,2016年没有收到政务公开申请。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给力平台建设。根据政务公开需要,今年对“咸宁水务”进行了升级改版。本着实用高效原则,在学习借鉴市政府、省水利厅网站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对网站内容和更新维护方式进行了梳理细化,新增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将分散在局门户网站各子栏目的政府信息进行集成,使信息发布更加层次明确、逻辑清晰。同时,开通“咸宁水务”微信群和公众号,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维护和信息更新,每周至少推送2条最新信息。
(二)落实主动公开。将“咸宁水务”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为每项职能工作和重要共性工作设置专栏,由各科室各单位及时清理、充实、更新有关信息,避免栏目空白、内容陈旧、名实不符。与电视、报刊等媒体保持密切联系,每逢重要工作会议都邀请记者进行采访和报道。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全面介绍全市水利发展、防汛救灾有关情况。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信息150条,在市级媒体上公开信息146条并出版专刊14期,在“咸宁水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5条,在“咸宁水务”网站公开信息1326条。
(三)高效完成上级交办工作。按照市政府办要求,及时上报水利工作进展情况。全年上报《政府工作报告》及“十件实事”涉水工作进展情况4次,本月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计划12次,水利政务信息66条,其中约稿信息4条。此外,还临时上报其他重点工作情况和综合材料,并且从未超过规定时间,较好地促进了政府工作开展。
(四)及时报送政务公开材料。2016年1月,根据市政府办通知要求,按时上报了和《市水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8月,根据政务公开督查要求,按时上报了《市水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和《市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业务指标》。2016年12月,按市政府办要求上报了2016年政公开工作报告和工作台账。
(五)认真总结年度工作成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1月份编制了《市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上报市政府办的同时,在“咸宁水务”网站进行了公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已完成初稿,将按照市政府办的最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并发布。
四、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及办理情况
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把水利业务工作信息公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公开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来实现展示成绩、凝聚共识、推进工作的目标。今年以来,仅在“咸宁水务”网站,就公开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18条、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信息11条、长江堤防管理及中小河流治理信息12条、水政监察及河道采砂管理信息43条、水资源管理信息13条及水资源公报1份、水库日常管理及除险加固信息15条、水土保持信息5条、湖泊保护与管理信息8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信息35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及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52条、防汛抗旱信息154条,让广大市民及时充分了解了本单位工作情况。此外,还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新老媒体,实时发布各类水利动态信息,实现了信息广发与快速传递,使社会各界看到了水利部门的担当作为,特别是今年防汛期间的工作成效,获得高度肯定,为水利改革发展凝聚了强大动力。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离省、市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主动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科室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3.部分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不规范。单位网站主动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实用性、服务性不够,公众互动性栏目存在问题回复及时性不高、答复内容不够详实、回复推诿等现象,大多没有取得公众踊跃参与互动的效果。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工作,抓好上级政策解读、工作落实、各地水利动态等经常性的项目公开。二是进一步提高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信息公开的水平,以社会监督促进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三是进一步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把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八、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水务局门户网站(http://slj.xiann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2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