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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时间:2023-07-21  稿件上传:市水利和湖泊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建机制、强保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了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就完善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等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度作出全面部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保证政府信息的报送、发布、日常维护、数据报送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编制《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做了详细规定,细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时限、程序等,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完备。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公开审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保密性、合法性、真实性三个方面重点进行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把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门户网站、咸宁水利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主动解读政策,正面引导舆论,为水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对未能及时公开的信息,提醒科室、局直单位提供相关信息,经审核后及时上传,进一步落实群众对水利工程建设、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等民生重点水利工作信息的了解,确保水利领域每一项指标按时保质公开。同时,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对社会评价不高的栏目要求有关科室或局属单位立行立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2年未制定、修订、废止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度办结行政许可24件,办结行政征收10件,合计人民币656254元,未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2021年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建立问题清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限期整改。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再加力度、再添措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与公众的期望、群众的需求仍有一定距离,部分政策信息解读发布不够及时、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大力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关注民生信息、热点信息,及时发布水利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力度和时效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权威、及时的信息。

六、其它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对我局主办的人大建议和提案回复及时公开发布。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对照市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逐一落实完成。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回复群众关心的水利工程建设、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等民生重点水利工作信息。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