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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24-01-24  稿件上传:市水利和湖泊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提升能力,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事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科室职能和人员调整等变动因素,调整了《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成了《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和责任。召开专题会议,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确保政府信息的报送、发布和日常维护等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做了详细规定,细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时限、程序等,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和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公开审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坚持先审后发、多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展栏目优化调整,对实效性不强的板块进行了整合,提升了网站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也提升了网站访问速度和流畅度,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内容要素齐全、布局合理、机制健全,精准服务、数字化功能基本实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监督指导,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对未能及时公开的信息,督促相关责任科室(单位)限期整改落实,经审核后及时上传,进一步落实群众对水利工程建设、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等民生重点水利工作信息的了解。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第三方社会评议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制定行政规范文件1件,废止行政规范文件2件(均为效期届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办结行政许可29件,其中准予行政许可28件、不予行政许可1件;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实施行政强制;办理行政征收39件,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合计4681836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8.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信息公开与公众的期望、群众的需求仍有一定距离,部分政策信息解读发布不够及时、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局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采取完善第三方社会评议机制、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更新政策解读和栏目等方式认真整改。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不足,如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多样,政策解读质量和规范性需进一步提高,回应群众关切需更加及时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及时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二是在及时落实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基础上,采用图文、视频等形式解读重要政策性文件,让群众能够更准确更直观地了解水利事业发展新政策;三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适时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着力提升公开意识和公开水平。

六、其它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我局主办的4件人大建议和1件提案回复及时公开发布。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对照市2023年政务公开要点逐一落实完成。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回复群众关心的水利工程建设、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等民生重点水利工作信息。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