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全市水利工作要点统筹推进。聚焦主责主业,在依法依规公开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水旱灾害防御信息、河湖管理保护等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策划并推出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堤防、农村水利湖泊农村饮水、水库农电和移民、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督等6个业务专辑。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主办科室责任,严格规范各环节办理时限。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和政策解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答复的规范性、专业性和便民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形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化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申请信息,经审核后纳入主动公开范围。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前置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确保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丰富解读形式,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用户体验。强化平台日常运维与监测,确保安全稳定运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权威性和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把上级督查反馈、第三方评估和日常监管问题整改情况作为考核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2025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追责情况。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听取和吸纳群众意见建议,持续提升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办结行政许可31件,其中准予行政许可31件、不予行政许可0件;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实施行政强制;办理行政征收0件,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合计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0次,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2024年存在“新媒体解读效果有待提升,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靶向发力,一方面,围绕水利政策、民生服务等重点内容,采用图解、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质效;另一方面,持续拓展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载体,健全信息公开清单和更新机制。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短板不足,如主动公开深度不够、群众咨询回应质效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咨询回应机制,提升互动服务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它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我局主办的2件人大建议回复及时公开发布。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回复群众关心的水利工程建设、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等民生重点水利工作信息。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