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11337629/2019-183954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水利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9-30 10:05: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单位2018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8 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注意:该项要特别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保有量及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8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咸财库发〔2019〕120号)的要求,现将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情况公开如下:
一、市河道堤防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市河道堤防管理局主要职责
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局成立于1966年7月,属副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其主要职能:
1、负责咸宁长江干堤防汛抢险技术的指导,汛情、险情、水雨工情等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2、指导全市中小河流的建设和管理;
3、指导对咸宁长江干堤堤防工程、护岸工程、穿堤建筑物等工程的运行;
5、负责对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上报;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37人,在职干部职工35人,退休26人。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政工科、档案室、内河堤防管理科、长江堤防管理科、通信科。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防汛工作
1、做好长江防汛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负责长江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
2、完成长江堤防2018年度防汛资料的编制工作。
3、加强汛前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4、认真落实长江沿堤水井、堤内地质钻孔行政、技术、防守责任人,并汇编成册。
5、认真做好汛期信息数据的及时收集与传递。
6、根据需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突发性险情抢护方案,并参与抢护。
(2)长江堤防管理
1、加强堤防日常监管,督促各管理单位及时搞好堤坡除杂、堤身雨淋沟缺修补,抓好堤顶路、砼六角块护坡、护岸、涵闸、防汛哨屋、碑牌路卡的管养维护,有损坏时督促各管理单位及时修复,确保设施整洁美观,运行正常。
2、按省千分制考核办法要求,抓好半年、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3、加强防汛备用砂石料的管理,做到备用砂石料无损失。
4、每年组织春、秋两季白蚁普查防治。
6、督促各管理单位加强护堤防浪林地管理,努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3)中小河流建设管理
1、每月收集上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度情况。
2、加强对中小河流在建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检查。
3、督促指导已完工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4、协助做好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相关工作。
(4)机关管理
1、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和处理在2万元以上必须按程序报批。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确保本单位职工全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税按时足额上缴到位。
二、2018年部门决算表
(附后)
三、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市河道堤防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市堤防局2018年决算收入92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5.39万元,占决算收入的66.51%;年初结转和结余309.84万元,占决算收入的33.49%。
市堤防局2018年决算支出905.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56万元,占总支出63.56%;项目支出329.97万元,占总支出36.44%。按科目分类其中:本年农林水支出789.86万元,占总支出87.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1万元,占总支出6.9%;住房保障支出53.17万元,占总支出5.87%。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决算收入925.24万元与2017年决算收入629.98万元相比较,增加295.26万元,较上年增加46.87%,主要原因为2018年争取上级补助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市水务局2015年结转资金用于解决2017年项目”一个项目增加300万元。
2018年决算支出905.53万元与2017年决算支出613.12万元增加292.41万元,较上年增加47.69%,主要原因为是“市水务局2015年结转资金用于解决2017年项目”用于堤顶公路维修项目建设支出增加。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2018年度堤防局收入为92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5.3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9.84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655.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39万元、年初结转55.21万元)相比较,增加269.6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争取上级补助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市水务局2015年结转资金用于解决2017年项目”一个项目300万元。
2、2018年决算支出合计905.53万元,其中:本年农林水支出789.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71万元。
3、2018年基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546.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5.6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42.23万元;机关在职人员津补贴65.01万元;改革性补贴34.08万元,机关在职人员奖金144.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44.54万元;伙食补助费27.81万元;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21.06万元,住房公积金46.46万元);2018年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支出29.53万元(其中:办公费4.96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2.09万元,邮电费1.19万,绿化和保洁费3.31万,差旅费1.67万元,维修维护费0.24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劳务费0.7万元,工会经费4.43万元,福利费5.10万元,其他交通费0.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决算支出20.37万元,其中:退休费2.10万元,抚恤金支出15.87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8年执行政府采购28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3.59万元(长江堤防2018年管理与维护175.66万元,长江堤防警示宣传牌及余码头大闸整治19.83万元,长江干堤嘉鱼段2017年防汛路面维修8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服务支出2.3万元(审计服务2.3万元)。实际采购支出远远大于采购预算,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了一个项目(即:市水务局2015年结转资金用于解决2017年项目300万元),该项目分为了三个项目实施(即:长江堤防2018年管理与维护,长江堤防警示宣传牌及余码头大闸整治,长江干堤嘉鱼段2017年防汛路面维修),均按照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
(五)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01万元,比上年减少8.61万元,下降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没一人出国。公务接待费支出2.01万元,共接待41批次、335人,比上年减少4.68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3.9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我局已全部上交车辆,没有自有小车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河道堤防管理局资产总额492.06万元,流动资产41.15万元,固定资产295.76万元,共有车辆0辆,无形资产155.15万元。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整体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即:市水务局2015年结转资金用于解决2017年项目),资金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该项目分为了三个项目实施(即:长江堤防2018年管理与维护,长江堤防警示宣传牌及余码头大闸整治,长江干堤嘉鱼段2017年防汛路面维修)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主把咸宁长江干堤嘉鱼段防汛路面维修工程对四邑公堤嘉鱼段和嘉鱼干堤的部分堤顶防汛路面进行了维修,对破损较严重的砼路面及基层进行拆除,铺设0.15米厚C20商砼作为基层、0.20米厚C30商砼作为面层;对裂缝或扩张缝处进行沥青灌缝处理,涉及潘家湾段、下水沟段、护城堤段、三合垸段,维修路面破损严重段长度710米,沥青灌缝养护长度5800米,延缓了防汛路面损坏,保证了防汛路面的安全运行,能保证汛期查险抢险及防汛交通畅通,充分发挥了防汛路面的防汛查险效益。
咸宁长江干堤是咸宁人民抵御洪水危害的生命屏障。咸宁长江干堤自99年开展整险加固以来,至今已运行二十年,许多管理设施老化、破损已亟待维修养护。投入近200万元堤防管理维护资金,主要项目为防汛哨屋维修、新修拦车墩、林木抚育、堤肩泥结石修整、堤坡哨屋墩重植草皮、上堤路硬化、防汛备用石库整修、确权划界桩埋设、涵闸闸门除锈做漆、更换止水橡皮、防汛仓库修整等。咸宁长江堤防2018年管理与维护工程的实施,对延长防洪设施使用寿命,确保长江干堤安全度汛打下了坚强保障,为咸宁经济安全、高速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我局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各项目年度工作都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目标,质量达标率良好,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也不错。
(八)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未安排扶贫项目资金。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