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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37629/2023-04087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咸宁市财政局要求以及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数据,公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23部门支出预算表》、《2023年部门基本保障支出预算表》和《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本着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原则,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市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水利和湖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能为:

1.指导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地方性水利政策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指导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照规定权限,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投资项目并监督管理项目实施。提出本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利综合发展规划、专业规划,指导县市区水利规划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质量监督工作,指导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和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8.指导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公告。按规定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利工程移民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实施有关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的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有关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1.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事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开展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

12.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水利和湖泊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计划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河湖长制工作科(水资源科)、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督科、河道堤防和湖泊科、水库农电和移民科、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市水利和湖泊局行政编制32人,市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人,截止202212月,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在编52人,以钱养事1,另有离休1人,退休人员50人,另外负担遗属人员3人。本单位是市直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有两个财政预算单位,分别是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和咸宁市水政监察支队,两个下属单位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持续推进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思想防线。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凝聚共事合力。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要求,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大力开展清廉机关建设。

二、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对接省“荆楚安澜”现代水网规划,启动市现代水网规划编制工作, 着力推进长江干堤(咸宁段)提档升级、通山县黄荆口水库、崇阳木三李水库、嘉鱼簰洲湾堤整险加固工程、崇阳县天城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完成20座小型病险水库初步设计和120座水库大坝、5座水闸安全鉴定任务落实全省新一轮水利补短板项目“三年全部开工、五年基本建成”要求,确保项目全部开工。继续推进淦河、通山河、高堤河、隽水河等中小河流系统治理6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抓紧实施三峡后续长江崩岸咸宁嘉鱼段治理工程,扎实推进咸安区斧头湖防洪治理工程、嘉鱼县余码头泵站除险加固工程、赤壁市老河望山泵站扩建工程和陆水、富水主要支流系统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推进全市水库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建设。牵头做好斧头湖综合利用。

三、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围绕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四不”目标,落实“四预”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主汛前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编修完善各类预案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加强汛期巡查防守,及时处置各类险情,建立以气象预报为主导的预警机制,实现水利、应急、自然资源、气象、水文等部门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强化山洪灾害防御,完善群策群防体系,落实山洪灾害防治村六有有责任人、报警员、报警、避灾点、宣传栏、明白卡措施并开展培训演练,提高群众防灾避灾能力。落实高帮塘防守责任。按期完成水旱灾害风险普查。

四、全面强化河湖长制。持续推动健全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强化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加强监督,提高履职能力。强化河道采砂监管,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果,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按照 “一河(湖)一策”要求,加强河湖治理,推进健康河湖评价。推进咸宁市“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察长”协作机制,发挥跨界河湖“四联”(联席联巡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力度,拓宽社会监督和沟通渠道。完善河湖及主要水利工程划界成果,强化数据管理和成果上图。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深化小微水体治理管护。

五、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落实地下水管控指标,规范地下水取水管理。推动规划水资源论证,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完善取用水监控管理体系。贯彻实施《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做好用水定额、用水计划管理、节水评价和监管等工作。监督生态流量泄放,做好灌溉用水管理。推进节水型企业等节水载体和示范项目创建,推进赤壁市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六、推动乡村振兴水利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建设一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完善供水价格和水费形成机制,按照事权划分落实运行维护经费。坚持开展农村供水规范化创建活动,完善饮水安全应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崇阳县青山、赤壁市双黄等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完善骨干灌排体系,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通城县云溪河等3条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积极推动赤壁市争取水美乡村试点县项目工作,指导通城县做好水美乡村试点县前期工作。落实水利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促进移民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省级移民美丽家园示范村,规范移民项目资金管理。履行驻点帮扶村的帮扶职责。

七、提高水利行业能力。加强法治水利建设,配合做好淦河保护立法调研。抓好水利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落实水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厉打击重大水事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审批涉河湖项目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加快组织水利项目竣工验收。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进一步推动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做好“扩权赋能强县”,持续开展“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重要领域改革事项。

八、加强政务服务管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五有”措施。提升政务效能,统筹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目标考核、文字秘书、督办检查、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国家安全、档案管理、财务审计、工会群团、后勤保障等工作。发扬新时代水利精神,大力开展水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推进水利平安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抓好信访维稳、网络安全、新闻宣传、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为咸宁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第三部分 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672.80

一、基本保障支出

2241.80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672.80

人员经费支出

1925.89

经费拨款(补助)

2610.80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315.91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62.00

二、项目支出

431.00

上级补助


经常性项目

431.00

一般债券


当年一次性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跨年一次性项目


本级基金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上级基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专项债券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六、上缴上级支出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五、事业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往来收入




九、其他收入




十、融资借款












本年收入合计:

2672.80

本年支出合计:

2672.80









八、上年结余(转)


结转下年


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基金结转




其他结余








收入总计:

2672.80

支出总计

2672.80












预算0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本级)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51.53

一、基本保障支出

1412.53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51.53

人员经费支出

1180.36

经费拨款(补助)

1751.53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232.16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二、项目支出

339.00

上级补助


经常性项目

339.00

一般债券


当年一次性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跨年一次性项目


本级基金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上级基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专项债券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六、上缴上级支出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五、事业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往来收入




九、其他收入




十、融资借款












本年收入合计:

1751.53

本年支出合计:

1751.53









八、上年结余(转)


结转下年


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基金结转




其他结余








收入总计:

1751.53

支出总计

1751.53























预算02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合计

上年结余(转)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往来收入

其他收入

融资借款

小计

公共预算结转

政府性基金结转

其他结余

小计

经费拨款(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上级补助

一般债券

小计

本级基金

上级基金

专项债券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合计

2672.80





2672.80

2610.80

62.00















223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672.80





2672.80

2610.80

62.00















223001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1751.53





1751.53

1751.53
















223002

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727.63





727.63

700.63

27.00















223003

咸宁市水政监察支队

193.64





193.64

158.64

35.00






























预算03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保障支出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支出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小计

经常性项目

当年一次性项目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2672.80

2241.80

1925.89

315.91

431.00

431.00







223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672.80

2241.80



431.00

431.00







223001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1751.53

1412.53



339.00

339.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2.36

172.3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70.84

170.84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7.45

17.45

17.4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5.92

115.92

115.92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7.46

37.46

37.46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2

1.52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2

1.52

1.5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63.22

63.2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63.22

63.2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6.32

56.32

56.32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90

6.90

6.90










213

农林水支出

1395.66

1056.66



339.00

339.00







21303

水利

1395.66

1056.66



339.00

339.00







2130301

行政运行

1056.66

1056.66

824.49

232.16









213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00




14.00

14.00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80.00




80.00

80.00







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135.00




135.00

135.00







2130314

防汛

30.00




30.00

30.00







2130319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

80.00




80.00

8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0.30

120.3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0.30

120.3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3.24

103.24

103.24










2210202

提租补贴

17.06

17.06

17.06










223002

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727.63

670.63



57.00

57.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16

80.1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0.16

80.1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1.10

61.10

61.1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05

19.05

19.0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0.09

30.09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0.09

30.09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5.31

25.31

25.3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78

4.78

4.78










213

农林水支出

552.95

495.95



57.00

57.00







21303

水利

552.95

495.95



57.00

57.00







2130301

行政运行

495.95

495.95

428.46

67.49









2130307

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

30.00




30.00

30.00







2130314

防汛

27.00




27.00

27.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4.44

64.4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4.44

64.4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78

54.78

54.78










2210202

提租补贴

9.66

9.66

9.66










223003

咸宁市水政监察支队

193.64

158.64



35.00

35.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01

19.0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9.01

19.0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45

14.45

14.4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56

4.56

4.5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7.10

7.1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10

7.1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95

5.95

5.95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5

1.15

1.15










213

农林水支出

152.25

117.25



35.00

35.00







21303

水利

152.25

117.25



35.00

35.00







2130309

水利执法监督

152.25

117.25

100.99

16.26

35.00

3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28

15.2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28

15.2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2.96

12.96

12.96










2210202

提租补贴

2.31

2.31

2.3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672.80

一、基本支出

2241.80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672.80

人员支出

1925.89

上级补助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315.91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项目支出

431.00

本级基金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上级基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2672.80

本年支出合计:

2672.80









收入总计:

2672.80

支出总计

2672.80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本级)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51.53

一、基本支出

1412.53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51.53

人员支出

1180.36

上级补助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232.16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项目支出

339.00

本级基金


三、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上级基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751.53

本年支出合计:

1751.53









收入总计:

1751.53

支出总计

1751.5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保障支出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支出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2447.80

2241.80

1925.89

315.91

206.00





223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447.80

2241.80

1925.89

315.91

206.00





223001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1526.53

1412.53

1180.36

232.16

11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2.36

172.36

172.3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70.84

170.84

170.84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7.45

17.45

17.4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5.92

115.92

115.92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7.46

37.46

37.46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2

1.52

1.52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2

1.52

1.5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63.22

63.22

63.2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63.22

63.22

63.2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6.32

56.32

56.32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90

6.90

6.90







213

农林水支出

1170.66

1056.66

824.49

232.16

114.00





21303

水利

1170.66

1056.66

824.49

232.16

114.00





2130301

行政运行

1056.66

1056.66

824.49

232.16






213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00




14.00





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60.00




60.00





2130314

防汛

30.00




30.00





2130319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

10.00




1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0.30

120.30

120.3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0.30

120.30

120.3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3.24

103.24

103.24







2210202

提租补贴

17.06

17.06

17.06







223002

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727.63

670.63

603.15

67.49

57.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0.16

80.16

80.1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0.16

80.16

80.1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1.10

61.10

61.1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05

19.05

19.0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0.09

30.09

30.09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0.09

30.09

30.09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5.31

25.31

25.3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78

4.78

4.78







213

农林水支出

552.95

495.95

428.46

67.49

57.00





21303

水利

552.95

495.95

428.46

67.49

57.00





2130301

行政运行

495.95

495.95

428.46

67.49






2130307

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

30.00




30.00





2130314

防汛

27.00




27.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4.44

64.44

64.4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4.44

64.44

64.4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78

54.78

54.78







2210202

提租补贴

9.66

9.66

9.66







223003

咸宁市水政监察支队

193.64

158.64

142.38

16.26

35.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01

19.01

19.0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9.01

19.01

19.0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45

14.45

14.4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56

4.56

4.5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7.10

7.10

7.1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10

7.10

7.1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95

5.95

5.95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5

1.15

1.15







213

农林水支出

152.25

117.25

100.99

16.26

35.00





21303

水利

152.25

117.25

100.99

16.26

35.00





2130309

水利执法监督

152.25

117.25

100.99

16.26

3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28

15.28

15.2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28

15.28

15.2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2.96

12.96

12.96







2210202

提租补贴

2.31

2.31

2.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

*

1


合计

2241.80

223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241.80

 223001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1412.53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145.51

   30101

   基本工资

251.86

   30102

   津贴补贴

126.98

   30103

   奖金

406.48

   30107

   绩效工资

45.83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5.92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7.46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2.14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9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52

   30113

   住房公积金

103.24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1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2.16

   30201

   办公费

20.00

   30202

   印刷费

3.00

   30205

   水费

1.00

   30206

   电费

8.50

   30207

   邮电费

5.78

   30209

   物业管理费

20.72

   30211

   差旅费

12.00

   30213

   维修(护)费

13.00

   30214

   租赁费

3.50

   30216

   培训费

1.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6.00

   30226

   劳务费

12.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50

   30228

   工会经费

14.78

   30229

   福利费

18.47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3.2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6.7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4.86

   30301

   离休费

17.45

   30305

   生活补助

3.23

   30307

   医疗费补助

14.18

  310

  资本性支出

1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0.00

 223002

 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670.63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98.19

   30101

   基本工资

119.50

   30102

   津贴补贴

89.01

   30103

   奖金

228.2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1.1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9.05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44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78

   30113

   住房公积金

54.78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2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7.17

   30201

   办公费

3.15

   30202

   印刷费

0.40

   30205

   水费

0.10

   30206

   电费

2.00

   30207

   邮电费

1.98

   30209

   物业管理费

2.04

   30213

   维修(护)费

1.5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47

   30226

   劳务费

0.3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30

   30228

   工会经费

7.64

   30229

   福利费

9.55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0.0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7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96

   30305

   生活补助

1.08

   30307

   医疗费补助

3.87

   30309

   奖励金

0.01

  310

  资本性支出

0.3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32

 223003

 咸宁市水政监察支队

158.6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41.54

   30101

   基本工资

28.72

   30102

   津贴补贴

21.14

   30103

   奖金

53.41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4.45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4.56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13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15

   30113

   住房公积金

12.96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26

   30201

   办公费

1.07

   30206

   电费

0.90

   30207

   邮电费

0.75

   30213

   维修(护)费

0.20

   30228

   工会经费

1.81

   30229

   福利费

2.2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74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5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84

   30307

   医疗费补助

0.82

   30309

   奖励金

0.0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22.47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6.47

3.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00

公务用车购置

0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22.0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6.00

3.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00

公务用车购置

0



















预算1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保障支出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支出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小计

经常性项目

当年一次性项目

跨年一次性项目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23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3001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3002

咸宁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3003

咸宁市水政监察支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水利和湖泊局部门汇总预算总收入2672.80万元(局机关1751.53万元,所属单位921.27万元)。2022年市水利和湖泊局总预算收入3192.16万元减少519.36万元,减少幅度为16.27%,主要原因是今年社保基金拨款未纳入财政预算收入,预算收入减少。其中: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2672.8万元(局机关1751.53万元,所属单位921.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1751.63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减少,两年基本持平。

2023年水利和湖泊局部门汇总预算总支出2672.80万元(局机关1751.53万元,所属单位921.27万元)。2022年市水利和湖泊局总预算支出3192.16万元减少519.36万元,减少幅度为16.27%,主要原因是今年社保基金支出未纳入财政预算支出,预算收入减少。按经济分类细分,本年支出2672.80万元(局机关1751.53万元,所属单位921.27万元),包括基本保障支出 2241.8万元(局机关1412.53万元,所属单位829.27万元),项目支出431万元(局机关339万元,所属单位92万元)。局机关基本保障支出较上年1166.63万元增加245.9万元,增幅为21.08%,主要原因一是新招录6名工作人员,人员经费上涨,二是其他运转类项目纳入基本保障支出计算范畴。项目支出较上年585万元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其他运转类项目纳入基本保障支出计算范畴,二是减少两个特定目标类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5.91万元(其中:局机关232.16万元,所属单位83.75万元),其中:办公费 24.21万元(其中:局机关20万元,所属单位4.21万元)、印刷费 3.4万元(其中:局机关3万元,所属单位0.4万元)、水电费12.5万元(其中:局机关9.5万元,所属单位3万元)、邮电费8.51万元(其中:局机关5.78万元,所属单位2.73万元)、物业管理费22.76万元(其中:局机关20.72万元,所属单位2.04万元)、差旅费12万元(其中:局机关12万元)、因公出国()费用 0 万元、维修()14.7元(其中:局机关13万元,所属单位1.7万元)、租赁费3.5万元(其中:局机关3.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中:局机关1万元)、公务接待费6.47万元(其中:局机关6万元,所属单位 0.47万元)、劳务费12.3万元(其中:局机关12万元,所属单位 0.3万元)、委托业务费0.8万元(其中:局机关0.5万元,所属单位0.3万元)、工会经费24.22 万元(其中:局机关14.78万元,所属单位 9.44万元)、福利费30.28万元(其中:局机关18.47万元,所属单位11.8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局机关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95万元(其中:局机关33.2万元,所属单位 24.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98万元(其中:局机关36.72万元,所属单位22.26万元)、资本性支出10.32万元(其中:局机关10万元,所属单位0.32万元)。局机关机关运行费用232.16万元,扣除上年未纳入计算口径的三个其他运转类项目57万元后,为175.16万元,与上年度同口径比较减少21.87万元,下降11.1%,下降原因:秉承财政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公用支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22.47万元(其中局机关22万元,所属单位0.4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84%,比上年23.5 万元减少1.03万元,降幅4.38%。下降原因是秉承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中局机关16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6.47万元(其中局机关6万元,所属单位0.47万元),比上年7.5万元减少1.03万元,下降13.73%。下降原因: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25.7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4.72万元;比上年减少151.18万元,降低 54.6%,减少原因: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服务类采购减少。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保有车辆共有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 0台,应急公务用车2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公务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 台;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较2022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房屋大型修缮56.06万元,新增通用设备34.31万元,家具用具11.89万元,无形资产6.3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七)2023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3年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特定目标类支出339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水资源管理项目95万元,年度目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国家节水行动,完成年度任务,通过省级考核。中长期目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国家节水行动,促进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提档升级。产出数量指标1:编制年度咸宁市水资源公报,指标值1套;产出数量指标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指标值1次;产出数量指标3:全市水资源监控系统进行运维数量,指标值117点位;产出质量指标1:全市用水调查统计,指标值100%;产出质量指标2: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指标值完成年度改革任务;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指标值通过专家审查;社会效益指标:全市水资源监控系统到报率,指标值≥95%;生态效益指标1:水土流失,指标值较往年减少;生态效益指标2:河湖面貌,指标值较往年改善;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指标值≥95%

水旱灾害防御项目30万元,年度目标:确保标准洪水之内不垮一堤、不溃一坝、不因灾死亡一人。中长期目标:通过水利工程调度,减少极端天气期间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产出数量指标1: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培训,指标值≥1次;产出数量指标2:防汛会商会议,指标值≥10次;产出数量指标3:水工程调度,指标值≥10次;产出质量指标1:山洪测站到报率,指标值≥90%;产出质量指标2:水文、气象预报准确率,指标值≥90%;社会效益指标:因灾伤亡率,指标值≤1%;经济效益指标:极端天气损失,指标值≤10%;生态效益指标:防灾减灾生态效益,指标值优秀;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值≥85%

河湖长制项目160万元,年度目标: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完成年度任务,通过省级考核。中长期目标: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工作提档升级。产出数量指标1:健康河湖评估数量,指标值6个;产出数量指标2:无人机河湖巡查,指标值≥3/年;产出数量指标3:全市河湖长制能力培训,指标值1次;产出质量指标1:市级河湖长履职达标率,指标值≥95%;产出质量指标2:河湖评估覆盖率,指标值100%;社会效益指标: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指标值显著提高;生态效益指标:规范化管理市级河湖,指标值16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指标值≥95%

淦河修复管理和生态补水项目40万元,年度目标:保证淦河城区河段“绿水长流”。中长期目标:
修复淦河城区河道水生态,改善淦河干支流水生态承载能力,同时兼顾城镇生活用水。为淦河城区防洪保安提供保障。产出数量指标:橡皮坝正常运转,指标值3座;产出质量指标:堤防达标率,指标值≥95%;产出成本指标:成本控制,指标值40万元;生态效益指标:河道环境改善,指标值>80%;可持续影响指标:河道整治综合防洪排涝能力达标,指标值>80%;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指标值≥9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XX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XX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XX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