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和湖泊局积极做好重点水利工程复工工作
索引号 : 011337629/2020-0399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市水利和湖泊局积极做好重点水利工程复工工作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3-19 16:20
市水利和湖泊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咸宁市防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水利工程建设复工和防汛备汛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施工生产“两不误”。
一、积极制定复工计划方案
3月1日,全市水利部门共制订了十二个重点水利项目的复工方案,报市防疫指挥部。按照市领导要求各地抓紧做好复工的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完成重点水利项目复工申请、复工防疫方案,并报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备案;办理项目人员通行证、运输车辆通行证、小车通行证、跨县(区)物资保障通行证;落实消毒液、体温枪、口罩等防控物资;3月16日,我市重点水利项目已全面复工,共上机械200台套,人员950余人。
二、加强复工工程检查督办
3月1日—6日市水利和湖泊局组织督查专班,赴各地督查了水利工程复工、防汛备汛、河湖保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等工作。3月8日——12日,局长刘中英同志亲自带队去咸安、嘉鱼、崇阳、通城四县市区督查重点水利项目复工情况。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省水利厅通知要求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复工和3月15日市委书记孟祥伟亲自作出批示指出防洪工程属于停不得的工程,要求责任到人,尽快复工的工作精神。市水利湖泊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中英及时安排部署、制订方案,于3月18日—20日,再次对各县(市、区)重点水利工程复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地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属地防疫管理要求,细化落实施工期疫情防控方案;检查重点水利工程复工工作计划情况,加快在建水利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做好新建水利工程的开工准备工作,为2020年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打好基础;检查各地复工水利工程建设现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质量和安全是根本、是生命线,在加快水利工程复工建设进度的同时,要紧绷质量和安全这根弦,时刻把质量和安全放在首位;检查各地防汛备汛情况,深入开展防洪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各地抓紧在主汛期到来前做好在建涉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编制度汛应急预案等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