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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

索引号 : 011337629/2020-1364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湖北省水利补短板强功能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9-15 09:28:4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着力解决防汛排涝、水资源配置、农村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按照“除险保安、排灌结合、生态改善、功能提升”的原则,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鄂政发〔2020〕19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三年总目标。

结合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一轮水利补短板工程,加固堤防3100公里,治理崩岸268公里,进一步完善长江、汉江防洪工程体系,确保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标准达到10-30年一遇,主要湖泊防洪标准达到10-50年一遇,重点易涝地区排涝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山洪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省洪涝灾害总体可防可控;重点推进鄂北二期等一批重大引调水和水源工程,逐步形成多元互补水资源配置格局,彻底解决鄂北地区“旱包子”问题;改善、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500万亩,提高灌区现代化水平;新增或改善农村供水人口1000万人,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分年度目标。

2020年,实施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华阳河蓄滞洪区西隔堤加固工程、7个长江中下游崩岸治理工程、15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2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加固堤防500公里;实施十堰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启动10座新建中小型水库建设;实施70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推进3个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改善灌溉面积183万亩;实施11个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

2021年,启动鄂北二期工程、姚家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洪湖东分块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和10个主要湖泊防洪达标工程建设,实施富水等6条支流、20条中小河流治理、7个长江中下游崩岸治理工程、15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3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及气象水文补短板项目,加固堤防1300公里;启动引江补汉工程、11座新建中小型水库建设,实施竹溪县南北水系连通工程;启动30处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和29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实施漳河、东风渠等灌区现代化改造和20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改善灌溉面积150万亩;实施40个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

2022年,启动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12个主要湖泊防洪达标工程建设,实施7条支流、19条中小河流治理、5个长江中下游崩岸治理工程,17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4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加固堤防1200公里;启动引隆补水工程、9座新建中小型水库建设;启动蕲水灌区、浮桥河灌区、太湖港灌区扩建工程、33处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和20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施引丹等灌区现代化改造和20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改善灌溉面积167万亩;实施28个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水利补短板重点任务是加快推进我省纳入全国150项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实施方案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重点实施完成洪涝灾害防御补短板工程,结合“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抗旱补短板工程等项目建设。重点项目主要包括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引调水及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排灌工程续建改造、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具体分为四类:

(一)国家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引江补汉工程、鄂北二期、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区和安全建设工程、洪湖东分块安转工程、华阳河西隔堤加固、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蕲水灌区扩建、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等9个已纳入2020-2022年全国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实施方案的项目,总投资约1050亿元。(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抗旱补短板项目。主要包括:引调水及骨干水源工程(2个引调水工程、30个新建中小型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110处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3个农村水系综合整治)、3个灌溉泵站更新改造,33个农村饮水提标升级项目,总投资约146亿元。(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洪涝灾害防御补短板项目。主要包括:重点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含12条主要支流,54条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及气象水文补短板项目),重要性控制性闸站改造(含60处大中型排涝泵站扩容改造,49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主要湖泊防洪达标工程(22个主要湖泊加固),骨干防洪工程提升(44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总投资约271亿元。(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气象局,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四)其他项目。主要包括:拟争取水利部“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项目、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汉江堤防治理等其他57个项目,总投资约264亿元。(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各地按照省政府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梳理项目清单,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工程顺利开工建设。

(二)全面建设阶段(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各地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精心组织,确保完成补短板工程建设任务。

(三)考核总结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采取县(市、区)自查,部门抽查的方式,对照目标任务查漏补缺,总结水利补短板项目三年建设成效和经验。

四、资金筹措安排

水利补短板项目共127项(其中打捆项目10个),估算总投资1731亿元,其中,国家重大水利项目9个1050亿元;抗旱补短板项目43个146亿元;洪涝灾害防御补短板项目18个271亿元;其他项目57个264亿元。水利补短板项目投资来源,除按照现有投资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省级给予适当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市县通过申请使用地方政府债券、银行贷款、社会资本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统筹落实,保障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水利厅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水利补短板工作统筹指导。各地、各项目法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评价制和问责制,加强组织实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水利补短板建设任务。

(二)谋划推动前期工作。水利补短板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各地要根据本地区水旱灾害防御薄弱环节,进一步梳理补短板任务目标,完善项目清单。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利益协调等问题。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和工作力度,提高前期工作质量。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前期工作指导,加快项目审批进度,提高项目立项效率。

(三)积极筹措资金。各地要建立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大力拓宽投融资渠道,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省水利厅要对接落实好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积极跟踪国家“十四五”水利投资政策,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争取国家对水利补短板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要支持指导市县申报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并将水利补短板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申报使用范围。

(四)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各地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健全工程质量体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强化水利补短板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帮助督促项目法人解决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要切实管好用好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