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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629/2023-28592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9-22

各县市区水利和湖泊(水利)局:

2023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节日期间人流、物流、车流进入高峰期,安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增多,各水利部门要切实扛起水利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扛起水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密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三道防线,杜绝风险演化为隐患、隐患发展为事故。同时要严防有负面舆情的事故发生,确保节假日期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监管

要在节日前夕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一)施工道路、消防安全。各在建工程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水利局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省水利厅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查找问题、全面整改问题,确保在建工程节假日期间道路、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可控。

(二)施工作业安全。在建工程要严格按规定落实风险管控工作,按照施工进度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高边坡、临水、深基坑、高空作业、水面作业、有限空间等重要区域、重点环节,要强化安全生产工程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安全生产警示提醒措施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对有旅游功能的水利工程,重点关注水库安全,要强化部门合作,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防溺水等专项整治,对中秋、国庆期间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举办的大型群众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报公安部门依规审批。

三、加强安全值守。各水利局、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在建工程,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特点,落实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突发事故,迅速启动预案,迅速妥善予以处置。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