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机构名称:河湖长制工作科(水资源科、水土保持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马成
机构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246号
机构电话:0715812891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负责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湖的开发、治理、保护与监督,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河湖划界。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市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