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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应武

负责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统筹协调水资源水环境保护、水利风景区、湖泊保护与综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方面工作。 分管河湖长制工作科(水资源科、水土保持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我的简历】


刘应武,男,汉族,19709月出生,湖南湘潭人,19957月参加工作,1996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学位,现任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该同志的主要经历:

1995.07--1997.04  38集团军112334团三营七连副连职排长

1997.04--1997.09  38集团军112334团汽车连副政治指导员

1997.09--1999.03  38集团军112334团政治处宣传股正连职干事

1999.03--2000.04  38集团军112师政治部宣传科正连职干事

2000.04--2001.03  38集团军112师政治部宣传科副营职干事

2001.03--2003.01  38集团军装备部直政处副营职干事

2003.01--2006.03  38集团军装备部直政处正营职干事

2006.03--2009.08  38集团军装备部直政处副团职干事(其间:

2008.03-2008.06南京国际关系学院第22期联合国军事观察员培训班学习)

2009.08--2010.08  联合国及非洲联盟驻苏丹达尔富尔军事特派团参谋军官

2010.08--2011.05  38集团军装备部直政处副团职干事

2011.05--2014.12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

2014.12--2016.09  内蒙古军区民兵装备仓库政治委员

2016.09--2016.10  咸宁市水务局党组成员

2016.10--2019.02 咸宁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18.03-2018.05中共咸宁市委党校县干班培训)

2019.02--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