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11337629/2018-148293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水利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2-13 09:56:00
陈望兵、徐金国、甘志军、廖永志、杨永红、秦凤仙、危顾洁、蒋国庆、谭其军、廖拥军、吴志光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陆水崇阳段综合治理的议案(转建议)”收悉,经调查并整理各会办单位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一、陆水崇阳段基本情况
陆水发源于湘鄂赣交界幕阜山北麓黄龙山,因三国东吴名将陆逊驻军屯田于此而得名,干流全长194.5km,流域面积4008.4km2,由南向北纵贯通城县、崇阳县、赤壁市,经嘉鱼县陆溪镇注入长江。陆水崇阳段长70.5km,流域面积1960 km2。由于崇阳县处于中纬度地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县域周边有大幕山、大湖山、大药姑山环绕,且境内地貌复杂,常因南方暖湿气流过境受群山阻碍盘桓,导致暴雨集中,成为湖北省暴雨中心之一。兼之县境多山地丘陵,河港密布,山洪受地形所限无法及时排除,极易形成水患灾害。
“十二五”期间,水利部门利用中央投资先后对崇阳县实施了陆水崇阳盆地防洪工程、高堤河金塘段整治工程、青山河青山镇段整治工程、青山河华陂段整治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016.56万元;“十三五”期间已实施了虎爪河治理工程,完成投资2166.81万元,大市河治理工程也将于下半年开工建设,工程规划投资4330万元。2017年7月,省委省政府确定了用3年时间完成四大重点任务的计划,目标之一是使14条入江重要支流共35个项目除险达标,其中涵盖陆水干流重点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当前,陆水干流重点河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工程投资25559.48万元,其中陆水崇阳段8627.37万元;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省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报告已完成审查,工程概算总投资17631.37万元,其中陆水崇阳段5142.85万元。
同时,近几年发改、国土、住建等部门开展的坡耕地治理、石漠化治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和乡镇污水治理等项目先后实施,对进一步提高陆水崇阳段防洪标准、遏制水土流失和改善水生态环境起到极大作用,大大改善了沿岸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二、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回复意见
(一)关于“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崇阳县属于全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省、市、县历来高度重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十二五”以来,在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崇阳县先后实施了4个年度坡耕地治理项目、1个东关小流域治理项目和6个年度的石漠化治理项目,总投资达11747万元,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9.14 km2。近两年,市发改委为陆水崇阳段综合治理争取了中央、省预算内投资1850万元,分别是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和崇阳县高堤河水毁治理项目。石漠综合治理项目由崇阳县发改部门负责实施,该项目总投资937万元,治理岩溶石漠化面积34 km2,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人工造林401.49公顷,封山育林988.89公顷,以及小型水利水保措施。从2000年开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主动向上争取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和灾毁耕地复垦等项目资金,主要开展了土地平整、排水与灌溉、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崇阳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实施以来,也先后在沙坪、石城、肖岭、路口、白霓和青山6乡镇实施了坡耕地治理,累计投资建设资金4000万元。
2018年7月12日,《咸宁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通过技术审查。《规划》确定,用15年时间完成全市1406.59 km2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任务,管护好水土流失治理成果,水土保持措施效益得到持续、稳定、全面发挥,水土流失治理率达 100%,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下一步,市水务、发改、国土部门还将继续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继续保持对崇阳县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争取新一轮坡耕地治理项目、小流域治理项目,同时利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正在探索试点的“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在项目规划设计上依规加大对陆水河崇阳段的工程布局。
(二)关于“实施堤防工程建设”
2017年9月,陆水干流重点河段(崇阳段)防洪治理一期工程启动,工程概算总投资8627.37万元,涉及天城镇中津村、下津村,白霓镇小港村,沙坪镇枫树村、码头村,石城镇八一村,肖岭乡大堰村以及青山镇洪桥村等8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为4段护岸工程,全长4.070km;4段堤防加固工程,全长7.786km;新建及拆除重建穿堤(岸)建筑物4座(小港堤排水闸、黄家排水闸、浮溪桥排水闸、中津堤排水闸)。当前,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陆水治理二期可研于2017年9月8日在武汉完成审查,初设于2018年1月23日在武汉完成审查。目前,陆水二期可研已经省发改委批复,初设也将于近期批复,今年秋季工程可顺利实施。陆水崇阳段二期建设范围为天城镇、肖岭乡、青山镇和沙坪镇的沿河村组,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固10.03km,岸坡防护3.6km,河道疏浚3.5km,工程概算总投资5142.85万元。
工程实施后,陆水崇阳段农村河段达到10年一遇防洪标准,城镇段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防洪能力较原来的2年、5年一遇有了很大提高,将极大减轻当地防洪压力,改善沿河两岸灌溉条件,提高沿岸待开发的土地开发程度,有效保护河岸及周边生态环境,经济社会效益非常显著。
(三)关于“实施陆水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2013年7月,水利部正式批准咸宁市为全国首批45个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期为2014 年~2018 年,项目投资共295.3亿元,陆水流域涉及投资近4亿元,综合运用河道治理、截污治污、生物控制等措施,推进陆水生态脆弱区域水生态修复。当前已实施和即将实施的陆水崇阳段防洪治理工程均充分考虑了水生态保护,通过建设或利用已有工程措施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包括水土保持、节水灌溉、生态护坡护岸、生态清淤和湿地保护措施,进一步保护和修复了陆水崇阳段水生态系统。
与此同时,随着“河湖库长制”的落地生根,通过常态化开展陆水河道清洁、打击侵占水域及岸线、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城乡污水及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河道非法养殖(捕捞)和打击非法采砂等专项整治行动,陆水流域水环境明显改善。随着“河湖库长制”工作的继续深入,结合各类工程措施,陆水流域水生态环境必将持续改善。
(四)关于“实施河道清淤工程建设”
根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水规计〔2011〕277号),淤积严重或行洪能力不满足规划要求的河道,经比选后采取河道清淤疏浚、卡口河段拓宽切滩等措施,以恢复或提高河道行洪、排水能力;对多沙河道应分析疏浚回淤的可能性,预测、评价疏浚工程效果。同时,清淤疏浚与清障工程还应根据河道整治工程总体布局,结合河道治导线确定疏挖范围。疏挖后应使河槽与河岸保持稳定,满足边坡稳定的要求。未经充分论证,不宜改变整治河段的河道比降。
即将实施的陆水治理二期工程河道疏浚4.09km,仅崇阳段就占3.5km,是经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组认真勘察和充分论证的结果,结合堤防加固和岸坡防护工程,治理河段能够达到设计防洪标准。同时,崇阳县水利部门结合采砂规划,对陆水崇阳段河道砂石存量、砂石分布、河道演变趋势、河道地质、水生态水环境、河道泥砂补给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利用许可的采砂作业实施陆水崇阳部分河段的清淤,成效较好。
(五)关于“污水防治处理工程”
近年来,咸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陆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召开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组织流域内四县市政府共同签署了《保护陆水流域协议》,制定实施了《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办法》。市水务局加强陆水流域水功能区监管,划分水功能区范围,开展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体系建设,定期公布水质通报,对排放污水的单位,要求其做排污口设置论证,并严格加以管理,防止其乱排乱放污染水源。
2017年3月29日,我市制定和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宁市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我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各县(市、区)均按照该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共向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申请第一批地方债8.3亿,其中崇阳县2017申请第一批用于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项目建设的地方债资金1.3 亿已经全部到账,2018年的第二批地方债1.2亿申请已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审批。在建设项目方面,崇阳县引进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亿利集团联合体,在肖岭、沙坪、石城、青山、白霓、桂花泉、路口、金塘、港口、高枧和铜钟等11个乡镇开工建设11座集镇污水处理厂,通过雨污管网建设,达到“雨污分离”的建设目标。污水通过管网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后,达到1级A类水质标准后才准许排入陆水河。项目规划污水日处理量5700吨,拟新建污水管网135.21km,雨水管网48.21km。项目建成后,结合河湖库长制工作的开展,将有效改善陆水崇阳段水污染问题。
陆水流域综合治理并不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立竿见影,它将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浩大系统工程,必须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坚持长远谋划、持续进行,久久为功,才能进一步解决一系列问题。下一步,市水务局将会同发改、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进一步争取项目资金,不断实施防洪、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等系统治理,更好地满足陆水沿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咸宁市水务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