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04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629/2024-0114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关于对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0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周永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水葫芦治理的建议”(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040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河湖保护的关心支持。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山县人民政府研究落实措施,一体推进河湖管护质效。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确保长治长效
一是完善“河湖长+”机制。市河长办积极探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河湖管护机制,联手政法部门共同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加大“河湖长+”工作机制推广力度,指导赤壁市出台“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工作方案,不断完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格局。嘉鱼县组织开展“河湖长+检察长”河湖巡查活动,助推了该机制提质增效。
二是建立多方共治机制。3月份,受市总河湖长、市长杨军同志委托,副总河湖长、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张世伟同志主持召开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强调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凝聚治水护水共识,加大河湖保护力度。5月份,斧头湖省级湖长、副省长陈平同志巡查斧头湖,专门就水葫芦清理提出要求。沿湖的咸安区、嘉鱼县和武汉的江夏区共同出资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推动斧头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斧头湖市级湖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刚同志多次主持召开斧头 湖水环境形势分析会,明确由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牵头负责斧头湖湖域水葫芦打捞工作。目前,水葫芦清理打捞已形成常态化落实。
三是建立联防联控机制。颁布实施《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明确了陆水流域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保护职责。多次组织开展陆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管联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破坏流域生态系统的违法行为。5月份,陆水、黄盖湖省级河湖长联系单位省教育厅对陆水、黄盖湖进行巡查暗访,反馈了30个问题。我市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了陆水、黄盖湖问题整改推进会,目前已整改完成29个。6月份,陆水、黄盖湖省级河湖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文兵同志实地开展巡河、巡湖,市河长办主任专题汇报了问题整改和河湖管护情况,受到高度肯定。
四是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跨区域、跨流域河湖管护是河湖管护的难点。市河长办积极对外开展协作,推动机制化落实。咸宁市与黄石市签订《富水河长制协作工作机制》,为保护富水流域水生态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咸宁的赤壁市与岳阳的临湘市签订《黄盖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联防联动工作协议》,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和打捞水葫芦专项行动。6月份,时任梁子湖省级湖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新武同志主持召开梁子湖流域湖长制工作推进会,我市作为特邀方参会,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协作机制,推动梁子湖水质改善,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五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市河长办、市生态环境部门、市财政部门联合发力,主动探索生态补偿办法。建立实施陆水、西凉湖、斧头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促进了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形成了协同保护河湖生态大格局,为实现流域绿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以来,斧头湖流域共结算生态补偿资金2013.55万元,西凉湖流域共结算生态补偿资金1102.5万元,陆水流域共结算生态补偿资金308.6万元。
二、强化协调联动,确保治理成效
一是持续开展“脚步丈量”行动。市第一总河湖长、市委书记孟祥伟同志创新的“脚步丈量”巡查河湖举措,被《中国水利报》重点宣传报道,是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我市各级河湖长自觉践行“脚步丈量”巡查河湖行动要求,徒步深入河湖管护一线,发现问题“一竿子插到底”解决落实。2023年上半年,全市四级河湖长共巡查河湖15625次。其中,市级河湖长本人巡查31次,市级联系部门巡查121次,共解决问题108个;县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巡查628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查3719次、村级河湖长巡查11126次,共解决问题1000余个。
二是持续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整改。为推进河湖“四乱”问题常态化、规范化,今年4月份,市河长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河湖“清四乱”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排查“四乱”问题36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在日常管理上,针对各类河湖“四乱”问题,市河长办印发提醒函、督办函20余份,推进问题整改。
三是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市河长办联合生态环境部门连续两年印发西凉湖等5个重点断面水质提升攻坚方案,将有害水草打捞列入重点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单位,累计下达提醒函、督办函10余次。组织开展流域排污口专项巡查,密切关注入湖河流水质变化,开展斧头湖野菱角和水葫芦打捞工作专项督查。智慧长江项目在全市五大水系和部分支流建设6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监测数据联网,重点河湖水质监测预警覆盖率得到提升,1-6月,我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达标。2022年以来,西凉湖综合执法管理局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利用水体围隔水位调节、鱼类转移、底质改善等手段,种植沉水植物,构建错落有致、层次分明的水生高等植物群落,强化吸收水体氮磷等污染物。投资4875.42万元开展斧头湖生态保护带工程,建立了6.4公里生态屏障,有效消减斧头湖周边5个入湖闸口污染源输入。投资1750万元实施淦河综合治理,淦河水生态、水环境明显改善,淦河入选全国“母亲河复苏行动名单”。
四是科学设置清漂拦截设施。为防止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随水流集中到一处,市河长办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就地开展清漂工作。嘉鱼县在马鞍河、陆码河、峡港河及西凉湖入口段,依据地势设置拦漂栅30余道,由巡查员、保洁员分段清理漂浮物。赤壁市制定《赤壁市三大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水环境整治措施和责任主体。官塘驿镇在泉口河入西凉湖湖口前安装了实时监控摄像头、设置了拦截设施,对入湖水葫芦及时进行清理。咸安区联合市西凉湖综合执法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清漂。
三、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及时清理
一是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市级每年投入资金85万元左右,购置打捞机械8台、装卸货车2台、浮箱挖掘机1台,聘请25人专职开展西凉湖水葫芦清理。斧头湖采取沿湖市县出资聘请第三方进行水葫芦清理打捞,咸安区、嘉鱼县年均承担清理费用200余万元。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联合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等部门,每年投入资金近百万元,配备工作人员7人、打捞船3艘,年均打捞垃圾等水面漂浮物近500余吨,在淦河月亮湾段开展暑期安全值守,维护了群众生命安全,助力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二是组建水葫芦清理船队。市河长办协调联动西凉湖流域县市区,组建水葫芦清理船队,配备工作人员166名,三合一清理船5艘,依据市、县河湖长办调度,以防止河湖阻塞为原则,对境内河湖重点区段开展水葫芦应急清理,年平均清理工作日220天,年均清理水域面积2万余亩。
三是多渠道开展河湖管护。西凉湖市级湖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海华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开展生态植被修复、禁渔禁捕、湖泊治理等工作,协同保护西凉湖生态。6月份,副市长刘复兴同志积极协调农业部门,开展西凉湖、斧头湖增殖放流活动。通山县坚持常态化开展“脚步丈量”巡查河湖行动,做到水葫芦随时发现随时处理,严防水葫芦滋生蔓延。全市还开展了发动组织民间河湖长、志愿者服务队、义务护河队等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理保护,拓宽河湖管理保护渠道,共同形成全面系统的河湖管护体系。
四、强化宣传引导,推进工作落实
今年上半年,市河长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河湖长制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大<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宣传贯彻力度的通知》,要求按照“常规信息实时报、动态信息及时报、重要信息随时报”的原则,加强信息报送。目前,我市已印发河湖长工作简报53期,向水利部河湖中心、省河长办推送信息100余篇,其中水利部河湖中心采用9篇、省河长办信息简报采用2篇、省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号采用26篇。积极向省河长办推介幸福河湖建设案例2篇、“河湖长+检察长”典型案例5篇、河湖长典型案例7篇,其中“汇聚志愿力量 推动幸福河湖建设”案例成功入选全省河湖长制“十大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久久为功,不断推进河湖管护、水环境安全、水生态安全走深走实。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各级河湖长要加强巡查力度,对辖区流域水葫芦漂浮情况开展全方位排查,确保发现一处、打捞一处、保洁一处。二是完善机制,巩固成效。进一步建立健全水葫芦打捞机制,入明确各部门职责。继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力保障清理整治工作纵深、有序开展。三是提升意识,发动群众。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及时发动群众对水库、池塘、河面存在漂浮物、垃圾、水葫芦等进行清理。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