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针对水库防洪、城市防洪及山洪防御的措施
索引号 : 011337629/2023-1554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针对水库防洪、城市防洪及山洪防御的措施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问:我市水库众多,历来是我市防洪重中之重,请问在《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水库防洪明确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明确了水库防洪工作的要把握3项工作重点:
一是要明确责任:水利和湖泊部门加强对水库安全的监督管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所管辖存在病险的水库进行应急除险加固,落实水库安全度汛责任和方案措施。
二是要搞好调度:水库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防汛指挥机构指令,及时调度水库水位,不得在汛限水位以上蓄水运行。发电、养殖服从防洪安全需要。
三是要巡查值守:加强水库巡查值守,发现险情征兆,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答:《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规定,城市防洪重点抓好3个关键环节:
1.隐患整治。城市防洪排涝指挥机构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城市易涝点隐患排查和整治消险,疏通排水管网,制定改造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应急措施。
2.研判应对。收到暴雨预警,及时研判,积极应对,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3.应急处置。暴雨蓝色、黄色预警,做好防御和排涝。暴雨橙色、红色预警,及时启动响应,组织抢险救灾。
问:我市山区面积占全市面积70%,山洪地质灾害频发多发,是我市防洪心腹大患,请问《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山洪防御问题明确了哪些重点措施?
答: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人员不伤亡是首要目标,避险是基本方法,《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明确提出山洪防御要突出4项重点措施:
1.重点防治。各级政府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对山洪地质灾害隐患全面调查,划定重点防治区,采取防治措施。
2.落实责任。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的责任主体。落实中小河流堤防、“头顶塘堰”、水电站、漂流坝等防洪责任人,服从调度,加强值守,查险排险。
3.宣传演练。制订县乡村三级山洪防御预案,开展宣传演练,危险区设置宣传栏、警示牌,公布责任人,发放明白卡。
4.转移避险。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转移避险,停学停业、关闭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