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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争取3.7亿元中央预算内水利项目投资计划

索引号 : 011337629/2020-23655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我市争取3.7亿元中央预算内水利项目投资计划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日前,省发改委、水利厅以《省发改委 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水利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财农发【2018】128号)文件分解下达我市一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利项目计划373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919万元。涵盖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陆水、富水主要支流治理,新建余码头二站,永逸、后垸泵站改造,斧头湖流域湖堤加固等水利建设项目。

上级部门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利项目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要按照相关规划和文件要求,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其他水利工程要按照项目批复等有关要求,在合理工期内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概算,征地移民工作平稳顺利,实现项目批复要求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