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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011337629/2023-0602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12

【项目概况】

咸宁市水资源计量监控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咸宁市龙潭洪园小区13-44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22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NZX-202212ZC-0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0-2022-00590

3、项目名称咸宁市水资源计量监控设施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1万元

6、最高限价:51万元

7、采购需求:咸宁市36个站点取水计量监控设施采购及安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以达到国家验收合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5.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咸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2.132.207:8888/)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具体要求及操作步骤详见咸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首页鄂财采发[2020]5号文、咸宁市政府采购融资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文件。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不能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其为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1212日至202212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咸宁市龙潭洪园小区13-4402号)

3、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购买)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购买)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00

  1. 响应文件提交

  1. 开始时间:202212220830(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202212220900(北京时间)

  3. 地点:“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咸宁市龙潭洪园小区11楼)

  1. 开标和开启时间

1、时间:20221222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咸宁市龙潭洪园小区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体:本公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2、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并单独递交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以供采购人查验。

4、参加现场开标会人员、参加现场磋商人员需实时了解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配合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提前做好开标准备工作。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人员需持健康“绿码”进场,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进场交易或者无法进行现场磋商的,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招标(采购)人以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246

联系方式: 马先生15872004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龙潭洪园小区13-4402

联系方式:邹工0715-8877206/13677157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15872004243

202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