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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如何切实履职尽责,您清楚了吗?

作者:中国水利 时间:2024-06-11  稿件上传:市水利和湖泊局

我国小型水库数量多、病险多,是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薄弱环节。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汛前部署各地全面落实水库安全度汛责任的基础上,针对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履职问题,进行再强调、再督促、再落实。


《通知》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流域管理机构要督促指导各地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人”,扎实做好责任人培训,切实强化责任人履职尽责。


为充分发挥责任人作用,水利部发送水库降雨预报、洪水预警等信息直达病险水库“三个责任人”;组织大坝中心,采取电话抽查形式,有针对性、有重点的抽查水库“三个责任人”履职和安全度汛情况,督促各地切实落实水库安全度汛措施。


为切实增强小型水库

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能力

保障小型水库度汛安全

让我们一起对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

梳理一下

防汛“三个责任人”各自的

履职条件

主要职责

注意事项

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 是哪三个?

防汛“三个责任人”指: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汛技术责任人和防汛巡查责任人。


防汛“三个责任人” 如何设置?

防汛“三个责任人”分别由地方人民政府、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相关负责人或具有相应履职能力的人员担任。


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小型水库防汛和管护主导责任,统筹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水库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应当组织及时更新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在水库现场、地方报纸或网络媒体上公示公告,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什么人可以担任防汛行政责任人?

按照隶属关系,由有管辖权的水库所在地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


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小(1)型由县级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小(2)型由乡镇以上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


行政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行政责任人主要负责:

(1)水库防汛安全组织领导;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

(3)落实巡查管护、防汛管理经费保障;

(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5)组织水库防汛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定期组织开展和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什么人可以担任防汛技术责任人?

按照隶属关系,由有管辖权的水库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技术负责人担任。


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小(1)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小(2)型由乡镇水利站、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技术负责人或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可按合同约定由承接主体技术负责人担任。


技术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技术责任人主要负责:

(1)为水库防汛管理提供技术指导;

(2)指导水库防汛巡查和日常管护;

(3)组织或参与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

(4)掌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结论;

(5)指导或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6)指导水库调度运用和水雨情测报;

(7)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协助并参与应急演练;

(8)指导或协助开展水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9)参加水库大坝安全与防汛技术培训。


除上述职责外,根据水利部安排部署,技术责任人还承担水库信息管理员职责,负责水库信息报送、更新,组织核实核准水库信息档案,并通过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为水库安全度汛提供基础支撑。


什么人可以担任防汛巡查责任人?

对于有管理单位的,防汛巡查责任人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担任;对于无管理单位的,由水库主管部门或落实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或督促产权所有者落实。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可按合同约定由承接主体聘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担任。


巡查责任人要做些什么事?

巡查责任人主要负责:

(1大坝巡视检查;

(2)做好大坝日常管护;

(3)记录并报送观测信息;

(4)坚持防汛值班值守;

(5)及时报告工程险情;

(6)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防汛“三个责任人”怎么培训

“三个责任人”都要进行必要频次的业务培训,在任职期间都应该培训上岗。培训方式灵活多样,可以集中培训、视频培训等。

行政责任人

任职期间应做到培训上岗,新任职的应及时接受防汛安全培训,连续任职的至少每3年集中培训一次;


督促水库防汛技术、巡查责任人参加水库防汛和大坝安全技术培训。

技术责任人

任职期间应做到培训上岗,新任职的应及时接受防汛安全培训,连续任职的至少每3年集中培训一次;


督促水库防汛巡查责任人参加水库防汛和大坝安全技术培训。

巡查责任人

培训合格后上岗,连续任职的至少每2年参加一次水库防汛安全集中培训、视频培训或现场培训。


水利部线上培训。目前,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和水库大坝运行管理APP均设置了培训模块,包含防汛基本知识、责任人履职、巡视检查、水雨情测报、调度运用方案、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安全监测设施、防汛度汛安全管理等9个专题、16门课程,可供“三个责任人”培训学习。


防汛“三个责任人”如何履职


应知应会方面

行政责任人

掌握履职水库的名称、位置、功能、库容、坝型、坝高;


掌握水库基本情况、管护人员情况;


掌握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有关负责同志和防汛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了解大坝安全鉴定情况,了解水库下游村庄、人口、厂矿和重要基础设施情况,以及应急处置方案和人员避险转移路线。

技术责任人

掌握小型水库“三大件”、库容、坝型、坝高、正常蓄水位、汛限水位;


掌握水库基本情况、下游影响、管护人员情况及大坝工程状况;


掌握水库安全管理相关人员,了解联系方式;


掌握大坝安全状况与病险问题,以及大坝安全鉴定结论;


了解水库管理法规制度和有关专业知识、工程安全隐患治理情况,以及控制运用措施。

巡查责任人

掌握履职水库库容、坝型、坝高等简要情况;


掌握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了解联系方式;


掌握大坝薄弱部位和检查重点,了解大坝日常管理维护的重点和要求;


掌握闸门启闭设备操作要求、预警设施使用方法等;


了解应急处置方案和人员避险转移路线及下游情况。


检查排查方面

“三个责任人”在防汛检查中的角色有所不同,体现在谁牵头和检查内容上。

行政责任人

牵头组织开展汛前、汛中防汛检查,每年至少2次。重点检查防汛“三个重点环节”是否落实大坝安全状况,溢洪道是否畅通闸门及启闭机运行是否可靠安全隐患治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是否完成;汛限水位控制是否严格;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交通通信保障等情况是否落实;


遭遇暴雨、洪水、地震及发现工程重大异常等及时检查。

技术责任人

协助开展汛前、汛中检查和突发事件检查;


牵头组织汛后检查,至少1次;


负责开展隐患排查,针对大坝安全、度汛安全和巡查责任人报告的工程异常进行检查,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行政责任人;


指导防汛巡查责任人开展巡视检查。

巡查责任人

做好履职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和巡查记录,汛期每日至少1次,突发事件时加密巡查;


发现大坝险情、设施设备故障、水库水位快速上涨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技术责任人;


发现可能引发水库溃坝或漫坝风险、威胁下游的重大突发事件时,在报告的同时应及时向水库大坝下游地区发出预警信息。


管理维护方面

行政责任人

督促水库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制定和落实水库防汛管理制度,落实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和水毁工程修复;


督促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履职尽责;


协调落实工程巡查管护和防汛管理经费;


协调处理重大防汛安全问题。

技术责任人

指导巡查责任人做好水雨情测报工作;


组织或协助编制调度运用方案和应急预案;


督促指导巡查管护人员落实水库调度要求,做好坝面、溢洪道清理以及设施维护;


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及时报告水库大坝安全状况和重大问题。

巡查责任人

执行调度指令,做好调度运用操作;


做好防汛值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及时清理溢洪道阻水障碍物;


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进行设施设备维护;


发现不能排除的故障和问题,及时向防汛技术责任人报告。


应急管理方面

行政责任人

在发生突发事故情况下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威胁下游群众生命安全时,应组织做好人员转移避险;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按照应急预案内容,采用现场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开展紧急集合、险情抢护、人员转移等科目演练。

技术责任人

掌握应急预案和防汛物资、抢险队伍情况;


出现险情、汛情、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向行政责任人报告;


参与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

巡查责任人

日常巡查和防汛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遭遇洪水、地震及发现工程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紧急情况下按照规定发出警报。


目前,全国各地陆续进入主汛期,“三个责任人”要对照有关要求,强化安全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全力保障水库大坝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行政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技术责任人要加强水库度汛工作技术指导;巡查责任人要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加强巡查,确保险情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