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ZZX-201901SL-002001
湖北省嘉鱼县余码头泵站出水流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8日下达了《关于嘉鱼县余码头泵站出水流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18]204号文);2018年12月18日,嘉鱼县政府以嘉政函[2018]139号文批准成立嘉鱼县余码头泵站整险加固项目法人机构,法人单位为嘉鱼县余码头电力排灌站,法定代表人陈火平;本项目采取多渠道筹资方式落实建设资金:一是由省发改委承诺将在2019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对该项目予以部分支持,其余部分由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余码头泵站出水流道更新改造工程地方配套资金的承诺函》(嘉政函[2019]2号)予以承诺兜底。本项目的招标人为嘉鱼县余码头电力排灌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经湖北省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报告备案(咸水招报备审 2018--08号),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余码头电力排灌站位于嘉鱼县潘家湾镇潘家湾村,紧靠长江四邑公堤,是一座排灌结合的大(Ⅱ)型堤后式泵站。泵站于1975年建成,经更新改造后装机容量8×1000kw,设计流量64m3/s,担负着西凉湖区30万亩农田排涝和13.3万亩灌溉任务。
项目名称:湖北省嘉鱼县余码头泵站出水流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嘉鱼县
建设规模:泵站所处四邑公堤保护范围为武昌、嘉鱼、咸宁、赤壁四县(市)所属之西凉湖区,总面积1110.4km2,其中耕地面积90.97万亩,养殖面积18.91亩,人口49.32万人,为长江干流二级堤防。本工程排水面积827km2,灌溉面积13.3万亩,现状余码头泵站总装机8台×1000kW,设计排水流量8×8m3/s,根据《泵站设计规范》(G B/T50165-2010)的规定,该工程为大(Ⅱ)型工程,各建筑物级别为:(1)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2级:包括出水管道、真空破坏阀室等。(2)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包括施工围墙、临时住房等。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19年2月25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第1标段,湖北省嘉鱼县余码头泵站出水流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2)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3年度(“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1)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2)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3)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没有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5)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有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等方面能力:
(1)拟任本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
(2)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拟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一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2)拟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中标后发现或被投诉,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不良行为并纳入黑名单处罚。
(3)投标人必须落实农民工用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在工程招标开始到工程完成期间,不允许擅自变更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依法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并上报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报批。
(5)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1)联合体只允许由2家单位组成,鼓励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
(2)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该项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到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出席开标会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资源交易-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投标人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月22日至 2019 年1月2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52.132.225:8081/xn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301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咸宁市水务局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 嘉鱼县余码头电力排灌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嘉鱼县水务局 | 地 址: |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8号官湖景珠D座5楼 |
邮 编: | 437200 | 邮 编: | 430056 |
联 系 人: | 陈火平 | 联 系 人: | 康经理 |
电 话: | 13886530077 | 电 话: | 17507109628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101604882@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http://www.jsdzgc.com/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2019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