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如何评价饮水安全?
农村饮水安全
— 呵护群众生命健康 —
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评价分为“达标”和“基本达标”两个等级,主要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等4项指标组成,以下简要说明基本达标情况。
一是水质:
集中工程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分散工程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为基本达标。
我市农村人口每人每天用水量不少于35升(70斤,约两桶水)为基本达标。
对居住较为分散的村民,从水源集中取水输送至水厂,经水厂净化和消毒后,通过配水管网输送到农户或集中供水点的工程。
达到90%,按照每年365天计,无水用的时间不超过36天(不超过10%)为基本达标。
温馨提示:不要喝生水!
井水可能受到环境污染,如个别井离厕所、猪圈比较近,可能渗进粪水,有时会掉进脏东西,还会伴随雨水流进或渗入井里。
自来水虽然经过消毒,但消毒不等于灭菌,消毒后水中可能还是会有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同时自来水供水管网可能有意外情况发生,比如管道破裂,水就可能会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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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微信号:咸宁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