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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开展生态损害线索核查,助力幸福河湖建设

作者:夏晶晶 时间:2023-09-08  稿件上传:市水利和湖泊局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助力河湖水域环境保护,9月6日,咸宁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滨湖港河流生态损害线索现场核查。

联合核查组采用“人巡+机巡”的方式,开展滨湖港全线巡查,主要聚焦滨湖港“四乱”、碍洪、疏浚、水质等情况,沿滨湖港河道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有关部门和镇、村级河湖长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河道治理工作情况,并对河道中便民通道防汛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商讨。巡河过程中,将发现的其他涉河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乡镇和单位进行了交办,要求限期予以处理。

联合核查组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制度优势,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联动发力,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河和专项督查,加强对重点时段、重要河段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关注有无生活垃圾、河道采砂等侵占河道违法行为发生;同时,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增强生态环保自觉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下一步,咸宁市将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专项巡查活动为契机,以检察建议为履职手段,通过“行政+司法”双重保护合力,守护河道安全,助力水生态修复,推动幸福河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