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月2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咸宁市湖泊治理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涉湖县(市、区),对39个湖泊逐一调查、综合分析、多轮研讨,起草了《实施方案》。同时,编制了《咸宁市湖泊综合治理一湖一策一表》(以下简称《一湖一策一表》),以表格的形式将《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任务措施因地制宜细化到每个湖泊。《实施方案》明确了湖泊综合治理实施路径,确定了强化湖泊岸线治理、湖泊截污控污、湖泊生态修复、河湖水系连通、数字湖泊建设、开展试点工作等6大类23项治理任务。
会上,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郑耀英首先就《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作了详细的汇报。市生态环境等13个市直部门及咸安、赤壁、嘉鱼等涉湖三县分别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湖泊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想清楚、干明白,坚持效果导向,下足绣花功夫,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岸上岸下联动治理。要根据“一湖一策一表”,增加量化考核机制,明确具体项目、具体指标,明确时间表、任务书、横道图,形成工作闭环。要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做实前期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支持。要进一步激发群众靠山爱山、靠水爱水的保护意识,不断完善湖泊保护体制机制,持续建设更高水平的自然生态。
副市长王刚、夏福卿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