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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河道岸线保护知识要点

作者:魏强 时间:2021-03-17  稿件上传:市水利和湖泊局

1.《长江保护法》对河道岸线保护有何规定?

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同时,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

2.《长江保护法》对长江岸线的重工业企业有何特殊要求?

针对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等产业提出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升级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动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农药、氮肥、焦化、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

3.长江咸宁段堤防基本情况如何?

咸宁长江干堤上起湖南省岳阳市,下迄武汉市江夏区,全长105.788km。由四邑公堤、嘉鱼干堤、赤壁堤三部分组成,分别形成三个独立的防洪保护圈。其中四邑公堤长40.217km,属国家二级堤防;嘉鱼干堤长32.78km,属国家三级堤防;赤壁堤长32.791km,包含赤壁干堤19.42km、黄盖湖堤1.5km、连江支堤11.87km。

4.咸宁市在长江岸线保护方面都取得哪些成效?

咸宁在非法码头清理整治、河道岸线修复及固体废物处理工作中积极开展、主动作为。码头清理整治中取缔35个非法码头,整合2个码头为砂石集并中心,在此基础上岸线清理整治拆除取缔码头6个,恢复长江岸线近7.6公里。为修复长江生态,“十三五”时期共种植护堤护岸林17万余株。针对固体废物处理展开专题调研,共清理16处(长江)固体废物乱堆乱放点。在“清四乱”工作中,长江岸线共拆除违建约4.9万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