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咸宁战略定位和使命担当,强化支点意识,围绕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水利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宣传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普法责任清单、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清单,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支部主题党日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系列学习,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普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2.持续开展党纪国法学习教育。按照《2025年全市水利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国家安全教育、保密教育、反有组织犯罪教育等,不断提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民营经济保护法》《法治宣传教育法》《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等专题讲座。
二、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压实第一责任人履职担当。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出台《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2025年水利法治工作要点》《2025年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迎接人大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执法检查,主持对行政许可委托协议、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公布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三、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推进“市区一体化”改革。积极配合市政数局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市区一体化”专区工作方案》,将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4项纳入入驻事项,明确材料清单、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落实咸宁市民之家工程建设项目市区议题联审联办专区建设,实施联合评审机制。同步修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指南,将改革成果进行固化。
2.开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局党组学习传达全省、全市“新春第一会”精神,严格落实《湖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立涉企行政执法专栏,梳理涉企执法事项,上报涉企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综合查一次”双随机抽查,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公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调研2次,下发行政执法工作提示1份,梳理上报问题线索2条。
四、坚持全民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
1.积极开展世界水日普法宣传。一是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3月22日,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等11个部门,举办咸宁市202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宣传活动。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活动,组织嘉鱼县农业、水利等部门开展“严打非法采砂、共护长江安澜”联合执法巡查活动,组织省富水水库管理局和通山县农业、水利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共同保护水利工程安全”联合执法巡查活动;三是开展线上普法宣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敏带队走进咸宁广播电台《法治热线》特别节目,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
2.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组织收听收看“荆楚普法云课堂”直播课,展播民法典、民营经济保护法法治作品;二是大力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法,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活动中宣传水法律法规和解读解答技术政策。
五、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河道采砂联防防控。与长航公安武汉分局等公安部门、长江海事签订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咸宁段执法合作协议》等联合执法协议,强化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培训交流。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河道采砂执法巡查444次,出动执法船只22艘次,出动执法车辆444车次,出动人员1193人次,开展省、市、县联合巡查行动35次。共设立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14处,有效震慑了河道非法采砂行为,长江沿线、陆水河道偷采行为基本清零。
2.健全跨界河湖“四联”机制。建立跨市域合作机制,与武汉市签署《斧头湖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框架协议》,协同推进斧头湖水环境治理和保护;与黄石市联合成立富水流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协作保护基地,共同推动富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建立部门间环境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水环境应急能力。
六、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及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开辟法治宣传新路径不足;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检查方式不足;三是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改革力度不足。下阶段,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普法治理等工作,为增长极建设提供法治保障,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创新法治宣传路径。深入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压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探索运用短视频、广播等新媒体平台,宣传解读水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以生动具象、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法律知识,让普法工作既“出新”更“入心”。
2.推行“无感式”行政检查。充分运用湖北省河道砂石采运管理系统、水资源统一接收平台、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平台等信息化工具,通过数据监测、线上核查等方式,实施“不见面”检查,减少对企业的现场干扰。
3.依法推进水利“三资”改革。全面清查水利部门资产资源底数,重点掌握水利工程及设施设备固定资产,全面统计水资源、水库库面养殖、砂石等生态资源,优先在城乡供水经营权、水权交易、再生水利用、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领域开展改革试点,激活水利资源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