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咸宁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是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编制。自2019年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以来,通过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严格履行规划编制程序。
《规划》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
《规划》依据《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主动服务咸宁“武咸同城、市区引领、两带驱动、全域推进”的区域发展布局,精准对标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以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支撑咸宁经济社会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规划》提出,到2025年,咸宁市将实现河湖健康、乡村美丽、安全保障、监管有力的水安全保障目标。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全市水安全保障重点做好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坚持流域系统治理,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二是加强沿江平原生态修复,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三是提升供水安全保障,助力幕阜山区绿色崛起。四是深化信息资源整合,推进智慧水利建设。五是完善高效监管体系,提升行业监管能力。
《规划》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完善涉水政策法规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深化前期工作,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有力有序实施,并严格做好监测评估,确保实施效果。
《规划》紧密结合中央、省级水利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咸宁实际需要,规划四大类155个项目,总投资451.4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规划投资18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