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之交通安全秩序行为规范篇
作者: 时间:2022-09-29
稿件上传:市水利和湖泊局
编者按:《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12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3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4月26日公布,10月1日起施行。为使广大市民更加直观地了解《条例》,云上咸宁精心策划了《解读〈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系列报道,以图片形式解读《条例》,生动形象、一目了然、易懂易记,让市民在轻松的阅读氛围中春风化雨、潜移默化。我们由衷期望所有的咸宁市民及在咸投资、创业、学习、生活的朋友们,都能自觉以《条例》为遵循,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日常言行做起,时时处处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示范者、倡导者,为咸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尽一份力、添一份彩!今天(9月29日)推出第五期,图说《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之交通安全秩序行为规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