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1月5日,市委宣传部发布咸宁市2023年四季度“南鄂楷模” 名单公示,具体如下:
咸宁市2023年四季度
“南鄂楷模”名单公示
根据“南鄂楷模”评选活动要求,坚持“先进性、示范性、代表性”原则,经提名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市委宣传部拟命名兰希园等5名候选人为2023年四季度“南鄂楷模”。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4年1月5日至1月9日,时间5天。公示期间,凡对拟命名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实名向市委宣传部宣教和新闻科反映。
联系电话:0715—8126016。
电子邮箱:xnxcb_xjk@163.com。
附件:2023年四季度“南鄂楷模”拟命名名单
2023年四季度“南鄂楷模”拟命名名单
(5人)
兰希园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湖北华宁防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副总
叶海进 赤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控告申诉科科长
覃修良 赤壁市官塘驿林场红林山分场护林员
陈和平 崇阳县桂花泉镇教育办工会主席
夏 天 通山县郑家坪消防救援站特勤班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