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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23年四季度“南鄂楷模”名单公示

作者:云上咸宁 时间:2024-01-11  稿件上传:市水利和湖泊局

1月5日,市委宣传部发布咸宁市2023年四季度“南鄂楷模” 名单公示,具体如下:

咸宁市2023年四季度

“南鄂楷模”名单公示

根据“南鄂楷模”评选活动要求,坚持“先进性、示范性、代表性”原则,经提名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市委宣传部拟命名兰希园等5名候选人为2023年四季度“南鄂楷模”。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4年1月5日至1月9日,时间5天。公示期间,凡对拟命名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实名向市委宣传部宣教和新闻科反映。

联系电话:0715—8126016。

电子邮箱:xnxcb_xjk@163.com。

附件:2023年四季度“南鄂楷模”拟命名名单


2023年四季度“南鄂楷模”拟命名名单

(5人)

兰希园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湖北华宁防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副总

叶海进  赤壁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控告申诉科科长

覃修良  赤壁市官塘驿林场红林山分场护林员

陈和平  崇阳县桂花泉镇教育办工会主席

夏  天  通山县郑家坪消防救援站特勤班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