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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作者:谷俊超 时间:2020-07-13  稿件上传:市水利和湖泊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减排,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促进节水型社会的全面建立,保障全市水安全,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了《咸宁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正式印发实施。

《方案》提出了我市实施节水行动的目标。2020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6.48亿立方米以内,推进分区计量工作。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建设、非常规水利用取得有效进展,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6.8亿立方米以内。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社会自觉行动,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6.6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湖北省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方案》分为八个部分,在综合考虑全市水情的基础上,提出了近、远期有机衔接的总体目标及重点行动,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构建了节水目标指标体系,确定了具体任务。体制机制改革重在强化政策推动和市场机制创新,突出两手发力,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方案》实施后,我市将对市、区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实行严格控制。同时,我市将对整个用水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以达到用水总量强度双控的目的。同时,还将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以及科技创新引领,来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