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水利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水利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结合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河湖管护、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基层水利服务等领域行业特点,聚焦水利领域传统涉黑涉恶乱象、新型网络涉黑违法犯罪,深挖行业乱象背后“保护伞”,明确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整治、深挖内容,具体如下:
(一)水利领域重点打击传统涉黑涉恶势力及行业乱象
1.把持基层水利资源的宗族、村霸恶势力。依托村组宗族势力,非法霸占河湖岸线、水塘水库、水土资源,私自围垦河湖、侵占堤防护地、霸占灌溉水源,欺压周边群众、垄断村级小型水利管护权,阻挠正常水利惠民工程落地的涉黑涉恶行为。
2.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黑恶乱象。在湖北各类水利基建、河道整治、堤防加固、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等水利工程项目中,强揽工程、恶意围标串标、虚假竞标、恶意堵工阻工、强行分包转包工程、恶意敲诈施工单位钱财,垄断工程建材供应、工程机械租赁,扰乱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
3.河湖采砂与水域整治领域黑恶势力。盘踞长江、汉江及省内大小河湖,非法采砂、无证采砂、超范围超量采砂,暴力抗拒水政执法,勾结闲散人员垄断采砂资源、操控砂石交易价格,私设码头、非法堆砂,破坏河湖生态、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涉黑涉恶团伙。
4.水利征地移民领域涉黑违法行为。在水利项目征地拆迁、移民安置、青苗补偿、土地流转工作中,煽动群众闹事、缠访闹访、阻挠征地施工,虚构诉求漫天要价,抱团胁迫政府及施工单位,侵占、截留、挪用、私分水利移民补偿资金的黑恶及团伙乱象。
5.水资源与水事管控领域行业恶霸。非法垄断工业、农业、生活取水权,私自打井取水、违规排污、私设排污口,暴力阻挠河道清淤、河湖保洁、禁渔管护、水土保持治理等正常管护工作;在水域经营、水上养殖、河湖观光等领域欺行霸市、强占水域经营资源、收取“保护费”的“水霸”“湖霸”。
6.插手水利纠纷的地下恶势力。专门插手水利地界纠纷、用水纠纷、采砂纠纷、工程劳资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采取恐吓、威胁、滋扰等手段替人摆平事端、牟取非法利益,激化基层水事矛盾的黑恶势力团伙。
(二)水利领域重点打击新型网络涉黑涉恶犯罪
1.网络舆情敲诈:刻意捏造、夸大湖北水利工程质量问题、河湖管护问题、水政执法问题、移民安置问题,通过短视频、社交平台发帖造势,以网络曝光、恶意抹黑为要挟,向水利部门、施工企业索要钱财、谋取私利的有组织敲诈行为。
2.网络虚假维权、恶意索赔:假借水利工程扰民、占地补偿、水质污染、灌溉受损等名义,虚构损害事实,抱团通过网络投诉举报、舆论施压,恶意索要高额赔偿、反复缠诉缠访牟利的团伙行为。
3.线上软暴力滋扰催收:部分涉水利债务、工程纠纷团伙,通过电话轰炸、短信骚扰、网络曝光隐私、公开诋毁水利企业及工作人员声誉等软暴力手段,恶意施压、非法讨债。
4.网络招工务工敲诈:依托网络平台承接水利零工、维修、保洁、河道管护辅助工作,入职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抱团利用网络投诉、曝光要挟企业,恶意索要超额工资及赔偿。
5.网络套路贷关联水利领域犯罪:针对水利施工小微企业、个体从业者,通过网络虚假借贷,实施虚增债务、垒高利息、暴力软暴力催收的套路贷犯罪。
6.网络造谣网暴抹黑:有组织捏造水利系统公职人员、基层管护人员不实信息,通过人肉搜索、开盒曝光、组团网暴等方式,恶意扰乱水利工作秩序、破坏行业形象的网络黑恶行为。
7.虚假水利项目诈骗敲诈:通过网络虚构水利配套工程、河湖整治分包项目,诱骗他人缴纳保证金、服务费后,再以各种理由胁迫、敲诈受害人钱财。
8.网络色情、虚假舆情连带敲诈:个别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水利行业人员信息,实施网络不良诱导后反向敲诈勒索的新型涉黑犯罪。
9.强迫线上交易消费:捆绑水利工程配套服务,通过网络诱导、胁迫施工企业、基层水利服务主体购买高价劣质设备、耗材、运维服务。
10.网络碰瓷式举报:专门盯守水利日常执法、管护工作,刻意诱导轻微合规瑕疵,通过批量网络举报、舆情造势进行碰瓷式牟利敲诈。
(三)深挖彻查水利系统黑恶势力“保护伞”
1.公职人员与采砂团伙、工程黑恶势力勾结,通风报信、包庇纵容非法采砂、违建侵占河湖、违规施工等违法行为,帮助黑恶势力逃避处罚。
2.在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资金拨付、验收监管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为涉黑企业、个人违规开绿灯、谋取非法利益。
3.在水行政执法、河湖巡查、水事纠纷处置中徇私偏袒,纵容“湖霸”“水霸”长期盘踞水域作恶。
4.包庇、纵容水利领域恶意阻工、敲诈勒索、聚众闹事等黑恶乱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长期放任行业乱象滋生蔓延。
5.利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水利惠民资金、移民补偿、工程专项资金,充当基层水利乱象背后的利益保护伞。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45、0715-8128888
2.举报邮箱:799279101@qq.com
3.来信来访地址: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扫黑除恶办公室(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246号706室),邮编:43700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举报线索应尽可能详细描述,包含被举报人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
(二)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对举报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或故意捏造事实,要对举报的真实性负责。
(三)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查单位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