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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办决定5月29日20时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作者:防御科 时间:2026-05-30  稿件上传:敖琼

鉴于强降雨过程已经结束,当前全市汛情总体平稳,根据《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经报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办决定于5月29日20时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处于主汛期,局地强降雨仍有可能发生。市防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抓好会商研判,重点防范应对局地强降雨;要抢抓当前和下一轮强降雨的间隙,抓紧开展堤防和中小河流水毁设施修复,尽快恢复防洪功能;要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水库、头顶塘堰和在建工程等安全度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巡查排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