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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落地 70.09万元交易打通“两山”转化通道

作者:姚莉 时间:2026-09-15  稿件上传:敖琼

9月15日,咸宁市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签约仪式在通城县北港镇龙门村举行。该县枫树河小流域64.01亩中药材基地水土保持生态产品15年经营权,以总计70.09万元的价格出让给湖北省兆丰药材有限公司。此次签约标志着咸宁市在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路径上迈出关键一步,为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咸宁样板”。

生态治理赋能,小流域变身“聚宝盆”

“我就是看中这里良好的生态环境。”湖北省兆丰药材有限公司负责人谢金淼表示。该公司将利用该基地大棚种植中药材箭叶淫羊藿,该品种可连续采收15年,预计每亩年收益可达1万元。

吸引企业投资的,是枫树河水土保持清洁小流域项目实施后当地焕然一新的生态面貌。2024年,当地投资一千余万元实施枫树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通过新建和维修拦水堰、清淤疏浚、草皮护坡等措施,治理成效显著,每年可减少水土流失2.6万吨,减沙效益达84.69%,蓄水效益达47.76万立方米,实现“河畅、水清、岸固、景美”的治理目标。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吸引社会资本入驻的“金字招牌”。

创新交易机制,构建“生态反哺”良性循环

根据协议,龙门村将中药材基地水土保持生态产品15年经营权,按每亩每年730元的价格出让,交易总额70.09万元,交易所得资金将用于保障村集体和村民权益。

作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的重要试点县,通城县正积极探索以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的方式,将水土流失治理成果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的市场化产品,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

此次交易不仅让生态资源“变现”,更构建起“治理—转化—反哺—再治理”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联农带农增收,生态红利惠及百姓

项目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将吸纳周边村民就近务工,带动周边25个村民就近务工,人均增加年收入2-3万元,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挣到钱。

“你发财,我们发展,合作愉快!”签约现场,龙门村村支书胡斌芳与企业负责人热情相握,道出了村民对生态红利转化为经济收益的期盼。

随着首单交易的落地,咸宁市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将进入快车道,为流域综合治理和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