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虞新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629/2026-15343 文       号 : 咸水利组〔2026〕9号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单位: 中共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
名       称: 关于虞新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水利组〔2026〕9号
关于虞新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虞新华同志任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河道堤防管理局政工科科长职务;
胡瑜同志任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河道堤防管理局财务科科长职务;
马俊峰同志任市河道堤防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内河堤防管理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6年6月2日起计算。
中共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