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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629/2026-17324 文       号 :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单位: 市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年07月20日

各县(市、区)水利和湖泊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咸政办电〔2026〕7号)要求,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经本通知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6年7月20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届满日期

1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通知

咸水利函〔2023〕8号

2028年10月17日

2

关于公布 《市级水行政许可事项和权限(2026年版)》的通知

咸水利函﹝2026﹞1号

2031年1月9日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公布市级水行政许可事项和权限的通知

咸水利函﹝202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