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629/2026-1732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单位: 市水利和湖泊局
名       称: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年07月20日
各县(市、区)水利和湖泊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咸政办电〔2026〕7号)要求,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对已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经本通知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6年7月20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届满日期 |
1 |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通知 | 咸水利函〔2023〕8号 | 2028年10月17日 |
2 | 关于公布 《市级水行政许可事项和权限(2026年版)》的通知 | 咸水利函﹝2026﹞1号 | 2031年1月9日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公布市级水行政许可事项和权限的通知 | 咸水利函﹝2020﹞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