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党组书记刘中英
解读时间:2021年2月22日
根据《全市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方案》,现将《全市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9年,省河湖长办印发《关于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并构建长效管护治理机制。《意见》明确,各市州要因地制宜将具有输水、蓄水、排水功能的堰塘、山塘、支沟、偏河等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摸排,掌握小微水体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小微水体问题清单,形成“一村(居)一台账”,在今年9月前,全面建立小微水体基础档案。小微水体河湖长设置,官方河湖长可按流域、区域设置,由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打包”统领;民间河湖长可由鱼池、沟渠等水体的产权人或使用人认领,并配套设立保洁员等。
2019年,我市在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清四乱等生态保护攻坚战的同时,顺应民生需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充分调研咸宁实际,扎实推开全市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经过多个部门、多次会议磋商,出台了《关于全市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方案》。
二、主要内容
1.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小微水体工作内容:全面摸清小微水体底数,建立小微水体档案;结合小微水体量多、面广和权属多元的特点,因地制宜设置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定小微水体“一点一策”,全面落实污染源查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排污口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整治措施,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责任人、完成时间表,实现挂图作战,整治完成一宗销号一宗;落实小微水体日常管护经费和人员,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2.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步骤:一是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41个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的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小微水体河长制,实现小微水体“三无”(污水无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周边无垃圾)目标,示范引领其他乡村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二是推进五线五治。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170个整治村的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小微水体河长制,实现小微水体“三无”与周边环境相和谐的目标。三是全面完成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工作。以赤壁市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为试点,充分整合部门资源,在抓好纳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化解工作推动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以示范村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效果为导向,坚持工作标准不降,优化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
方案还细化明确了各部门责任。
三、其他
按照省定任务持续推进的过程中,结合咸宁实际与形势要求,不断扩大小微水体治理范围,以生态修复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抓实抓好小微水体河长制体系,高质量解决百姓身边的难点痛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