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汲取秦淮河违建房屋教训举一反三推进全市“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现将《关于认真汲取秦淮河违建房屋教训举一反三推进全市“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7月25日,多家媒体报道秦淮河杨家圩堤段违建房屋问题。水利部高度重视,鄂竟平部长提出明确要求,魏山忠副部长当即批示要求迅速组织查明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与有关司局沟通,并对问题处置提出明确意见。水利部有关司局迅速派出工作组会同江苏省水利厅现场调查核实,督导问题清理整治。
经调查核实,媒体反映的5处房屋建在秦淮河右岸堤防背水侧,房屋建筑面积4528平方米,涉及占压堤防及其管理范围,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媒体曝光后,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7月26日晚,江苏省组织对侵占秦淮河大堤的5处违建房屋进行了清理整治,考虑到目前秦淮河水位较高,除暂时保留房屋框架结构以避免堤防产生位移、沉降外,房屋门窗、装修设施、砖砌墙体等已拆除,并实施了部分土方回填,完成了阶段性拆除任务。7月28日,江宁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9名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
为全面加强我市河湖管控,深入推进全市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汲取秦淮河违建房屋教训举一反三推进全市“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1、提高站位,严格责任落实。汲取秦淮河违建房屋教训,各级河湖长主动担当,严格巡查履职,及时发现并组织整治辖区内河湖“四乱”问题;河湖长联系单位对所联系河湖“四乱”问题要密切跟踪督办,协调河湖长和当地政府做好问题整改。
2、自查自纠,形成常态化治理。各地建立完善河湖“四乱”问题台账,实行责任河湖长签字制度。由各县级河湖长制办公室每月月底前将辖区内问题总台账报请县级总河湖长签字确认后,上报市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市级河湖长办公室在次月3日前将问题台账报请市级总河湖长签字确认后,上报省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各县市区要以此问题台账为基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扎实推进“四乱”问题整治,并不断更新问题台账,形成“清四乱”常态化治理。
3、举一反三,推进“清四乱”规范化治理。各县市区要以秦淮河违建房屋案例为警示,举一反三,系统谋划,深入推进各类“四乱”问题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