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湖长王远鹤签发市河湖长4号令《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的命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净化行动”。
市河湖长4号令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湖北省第5号总河长令的具体体现,4号令重点聚焦5个方面,从压实压紧河湖长责任、狠抓重点难点突破、提升河湖治理成效、促进齐抓共管、强化督办检查,对开展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做出具体要求和部署。
一是聚焦高站位,进一步明确各级河湖长的责任。明确各级总河长要牵头抓总,对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和保护负总责,扎实统筹推进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坚决杜绝“一阵风”、走过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开展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
二是聚焦高效能,从重点难点来突破。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盯水污染防治关键环节,开展河湖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建设、破坏水资源、非法圈圩、取土和其他影响河湖功能发挥的违法行为。
三是聚焦高质量,以提升河湖治理成效为目的。科学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强力推进河湖确权登记,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形成河湖保护全市“一张图”。开展重点河湖健康评价,科学编制“十四五”河湖保护“一河(湖)一策”,实施水系连通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巩固“清四乱”专项整治成效,加快问题小微水体治理,着力打造老百姓身边的幸福河湖。
四是聚焦高效率,通过齐抓共管促进行动落实。完善政府机关、群团组织、媒体力量、社会公众共同治理管护河湖的整体联动机制,拓展民间河湖长、企业河湖长,建强河湖专职管护人员队伍,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格局。通过创新宣传方式,坚持正向引导,广泛开展“保护母亲河”、“我是行动者”等河湖志愿活动。
五是聚焦高标准,强化督办检查查找河湖病症。倡导各级河湖长和联系部门徒步巡查,查找河湖病症,深入开展“净化行动”。将构建“巡查+监控+交办+督办”的河湖监管体系,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对不担当、不作为、被动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
相关文档: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