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3年2月22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指出,要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新高地。省政府出台《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在“(九)持续规范中介服务。”中提出“…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规范市本级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通知》(咸水利函﹝2023﹞8号)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放开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
按照“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全面放开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打破地域、行业垄断和保护,创建公开公平、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
(二)推广中介服务网(网上中介超市)
中介服务机构要积极申请入驻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咸宁市网上中介超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由建设单位自主确定是否通过中介服务网(网上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三)信用监管
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定失信行为和采取惩戒措施,并对外进行公示:
编制的方案报告书(表)一年内两次未通过专家评审的;与委托人或其他中介机构相互串通而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失信行为。
三、管理制度
《办法》建立健全限时办结、执业公示、执业记录、质量评价等制度。
1.限时办结制。中介服务机构在业务承接期间要认真履行合同责任义务,提高方案报告书的编制质量和编制效率,按期完成方案报告书的修编。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其中中介服务机构补充或者修改方案报告书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2.执业公示制。中介服务机构应将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服务内容、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执业人员信息、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在其营业场所及中介服务网(网上中介超市)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执业记录制。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应建立执业记录台账,将执业记录、原始凭证、账簿及服务合同等资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4.质量评价制。本单位将对中介服务机构编制方案书(表)进行质量考核,设立服务质量、技术质量、编制质量计分标准,按百分制分别由建设单位、专家组长、业务科室进行评分。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60-70分为合格、70分-85分为良好,85分以上为优秀。